第十四章 手槍(1 / 2)

如果不是雅各布突如其來的靈光一閃,往周圍看了看,不準真的要被羅西暗中下手給害了。

這家夥根本就不是個牧師,而是一個無恥的賊。

羅西伏在路邊的草叢裏,穿著灰色的袍子,一動不動,如果不是他眼力高明,還真的發現不了這裏藏一個人。

“你們纏住幾個騎士,我去對付那個混蛋。”,雅各布同樣拎著單手劍,咬牙切齒,這次他一定要報上次的一劍之仇。

羅西見雅各布朝著他撲過來,二話不轉身就跑。雅各布擁有豐富的格鬥經驗,這一點是他遠遠比不上的。就算雙方身體素質相差無幾,想要能贏雅各布,也要有一些運氣的成分。

他離開這裏,是為了避免被其他人圍攻。本來勝算就不大,如果還被人圍攻了,必然是死定了。

雅各布也明白羅西的想法,不過在他看來,上次受傷是一個意外,因為沒有順手的武器加上腳下多出一個石頭,讓他失去了重心,不然要對付羅西這樣十幾歲的毛頭子,真的是隨手就打發了。

一個跑,一個追,約莫兩三分鍾時間已經跑到了教堂的側麵靠近矮牆的地方。此處沒有其他人,隻有他們兩個。

氣喘籲籲的雅各布看著不再逃竄的羅西,鬆了一口氣的同時,臉上也掛起了獰笑。從被幫派收養之後,他就明白一個道理,在這個世道之下,想要被人尊敬,想要生活的足夠優渥,就得讓別人害怕自己。如何讓別人害怕自己?最簡單的方法莫過於屠戮同類。

他這些年著實殺了不少人,有普通的平民,有身價不菲的商人,更多的則是和他一樣的亡命之徒。瘋狗雅各布的這個雅號可不是隨便,隻要被他盯上了,怎麼也得撕下一塊肉來。

在萊姆城的時候,很多人看見他腿都會哆嗦。他殺了這麼多人,卻沒有被抓起來,關鍵還是在於猛虎會的實力很強,萊姆城的治安官不願意得罪猛虎會,隻要有人出來扛包,得過且過。而真正能決定猛虎會命運的人,早就被猛虎會喂的足足的,也不願意失去了這個金主。

“不跑了?”,雅各布揮了揮手中的單手劍,劍刃破開風阻發出嗚嗚的聲音,就像是催命的音符,格外的動聽。

羅西微微喘著氣,將單手劍橫在身前,他和武士團的家夥們學過幾手劍法,加上穿越前看過的那些武俠,多少也明白劍是如何使用的。他瞥了一眼雅各布,微微搖著頭,“為什麼要跑?我隻是為你選擇一處墓地。”,他聳了聳肩膀,“請你就在此處安息吧!”

雅各布警惕的望著周圍的環境,一尺多高的草叢隱藏不下一個成年人的身體,周圍也沒有什麼大樹,也沒有能遮擋住成年人身體的障礙。他嘴角一挑,三步並作兩步,掄起單手劍猛地由上而下的劈了過去。

羅西橫劍抬手一擋,鐺的一聲,兩劍相交,迸射出幾點火花。他手腕一沉,退了一步。雅各布的力量不弱,比自己要稍微強上一些,他此時心思電轉,正在考慮如何誘殺這個家夥。

穿越前他隻是一個苦逼白領,從到大沒有打過架,即使是爭吵也隻有寥寥數次。沉重的社會壓力讓他學會了逆來順受,因為反抗的成本實在是高到了他無法承受的地步。唯一的刀光劍影可能就是影視作品中的場麵,古惑仔或者是武俠類的作品中,主角們拿著長劍長刀,過著鮮血淋漓的日子。

平凡的人向往不平凡的生活,他幻想著有一自己也能仗劍江湖,鮮衣怒馬,目光所到之處萬物臣服。

而現在,這就是他所要麵對的生活,他感覺得到,自己的血液似乎都開始燃燒起來!因為興奮,全身的機能都在這一刻到達了巔峰狀態!

和羅西隱隱的興奮不同,雅各布隻剩下震驚。

他的力量不算是猛虎會中最大的,力量比他大的人有,但是不多。他這一劍帶著憤怒和必殺的決心,力道用的很老,可卻被羅西擋住了?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可事實就擺放在眼前。

多年廝殺的生活給了他足夠的經驗,思想都沒有來得及動,身體的本能就讓他一腳踹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