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走後,春無可奈何地拿起他們放在桌子上忘帶的東西。一個掛墜和一個護身符,就那樣放在顯眼的地方,就像是父母在孩子離開家之前故意在桌子上放的錢。本來,春是有一萬個不願意去拿這些東西。但是,一想到那三個人,就覺得他們做出什麼不符合常識的事情也很正常,還是當做他們忘拿東西了。
他們的任務要去還算遠的地方,再快中午之前也回不來,今休息,就去以前一直想去的地方逛逛吧。
帶著兩人遺留的東西,春擬定好了今的路線:先去集市上買一點東西,把東西放在家裏,然後出城去附近的村莊。
春來到集市,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大哥?”
那個身影轉過身來,這是一個三十左右的男人,從頭到尾都用一種充滿神秘氣息的黑色著裝包裹著。黑色的衣服不足為奇,但他衣服的黑色都富有光澤,在這個經濟並不好的城市鶴立雞群,再加上他成熟的相貌,儼然是個貴族。
“春?你怎麼會在這?”男人的聲音和他的外表一樣,低沉而成熟,有條不紊的談吐與他的貴族氣息相合。
“大哥才是,怎麼會是現在這個樣子?”春指著男人從頭到尾的貴族著裝,有些不適應時間的流逝。
畢竟,她和這個男人也有十年沒有見了。
他們曾經是鄰居,都住在銀月城,從一起玩耍。男人大他八歲,但絲毫不影響他們之間的關係,兩人要好的程度相當於親兄妹一般。一起玩耍,一起長大,一起度過童年,最後一起在城市毀滅的時候逃離。離開城市之時,也是他們相別的時候。
分別之後,兩人便再也沒有見過,聯係也很快徹底斷開。
“正如我現在的著裝,我現在是這個城市裏的貴族,查爾頓爵士。你呢,這十年內過的,還好嗎?”爵士的聲音就像是在強忍著情緒,盡量平穩地話以穩固自己貴族的形象。
“還好吧。”這與春一直以來所想的不同,十年後的再見,並不會立刻就哭出來,也並不會有那麼悲傷。就像是已經放下了過去的一切,她似乎也是這麼做的。她現在麵對的,是青梅竹馬的大哥,但已經沒有了歲月的痕跡。
“分別之後,我有給你寫信。”爵士淡然地話,和哈特的麵無表情相似,但是眼神一直在確認春的反應。
“我知道,沒有收到。因為你寄錯了地方,是搞錯地址了吧。我看到那些信件的時候,已經過了兩年,嚐試寫回信,但你也不在了。”春努力地在述著,冷靜,沒有什麼波折,就像是在講著別人的故事一般。
“因為我也離開了原本的住所,離開這裏去了別的國家。在那個國家,拚命變強,拚命賺錢,再次來到這裏的時候,已經成為了這裏的貴族。你呢?”爵士著自己的過去,就像是在講述別人的故事,著拚命努力,但語氣卻飽含不屑,就像是這個努力不是他付出的一樣。
一直站在原地話讓氣氛越來越奇怪,春沿著集市漫步。清楚春的一切的爵士也跟著春走,站在她的身邊,努力地不露出笑容。他知道,這個妹妹和十年前還差不多。
但他不知道,在春的眼中,自己已不再是當年那個大哥了。
“除了曾經住在那個意境成為廢墟的城市,我的人生經曆也就是普通人,和大家一樣地長大,和大家一樣地學習,和大家一樣地工作。不久前在銀……新月城工作,因為某些原因調職到這裏的工會工作。”春隨意地講述自己的過去,就像是那不是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