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子卿對我的好,我本不該懷疑的。
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我真是被傷怕了,故此,我不管輕易地全心身地付出。
我知道,這對他很不公平,可是,我沒有辦法,至少短期內沒有辦法。
晚飯時,我給他夾菜說:“我有個壞毛病,你可能還不知道,提前告訴你一聲哦。”
“多壞的毛病?”
“我會做飯,但是,不會洗碗。”
他聽了這話,剛開始是微微笑,然後大聲笑,最後是開懷的笑,搞得我很不好意思。
我說:“有那麼好笑嗎?”
“嗯,我好奇,怎麼養成的這個毛病啊?”
“因為小時候,我媽媽要上班,家裏就我跟舅舅,我負責做飯,他負責洗碗。”
方子卿忙道:“好好好,以後在這個家裏,隻要是你徐南風做飯,我方子卿一定負責洗碗,怎麼樣?夠不夠意思?”
我點頭說:“夠意思。”
“你還有什麼好玩的壞毛病嗎?”
我反問道:“你有好玩的壞毛病嗎?”
他急速搖頭,我不信道:“不可能,肯定有,提前說,如果以後被我發現了,我會接受不了的。”
他擱下筷子很正式地對我說:“嗯!我有一點點戀母情結。”
頓時,嚇了我一跳,愣了一下問道:“啊?”
“我媽在我七八歲的時候就去世了,在我的印象裏,她溫柔、美麗、賢惠、還很有品位,其實我們家不是一直都這麼有錢的,特別是我爸爸離開陸氏集團決定單幹開始創業的時候。
那個時候,我們家最貴的財產就是一輛二八自行車,我爸爸每天就騎著它上下班,順便送我媽媽去菜市場買菜,送我去幼兒園,那時候,我們一家三口雖然很窮,但是很開心。”
二八自行車?這麼巧?難怪我用自行車載他去公司的時候,他會說我在誘惑他?
“我們住在一個很小很小的出租屋裏,但是,媽媽會把它打掃得很整潔、很幹淨,哪怕家裏隻有一盤青菜,她也會擺得很漂亮,即便是一個很普通的紅薯,她也會做得很美味。
她喜歡穿旗袍,卷發,那時候的卷發很時髦的,還會塗紅紅的口紅,她每一天都會把自己打扮得很精致,沒有人看得出來她是個窮書生的老婆、住在很破舊窄小的房子裏,我爸說,她生來就做太太夫人的。”
我的腦海裏似乎慢慢地勾畫出了一個“母親”的形象來,她穿著曲線分明的旗袍,轉身在很小卻很整潔的房子裏,不卑不亢,不驕不躁,很用心地生活著。
“這樣貧苦的日子大概維持了三年多,後來,我爸爸的生意慢慢地做起來了,我們一家人搬進了這個大院子,有了物質的支持,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快樂、幸福。
這個時候,媽媽懷上了子怡,家裏要添加新成員了,我們都很高興,但是,媽媽快要臨盆的時候出了意外,送到醫院時,已經沒有力氣生孩子了,子怡是剖腹產出來的,那個時候剖腹產技術還很不健全,所以,媽媽就這樣不在了……。”
說到這裏,方子卿在我麵前表現出了難得一見的脆弱,他的眼睛都有點濕潤了。
“所以,在你眼睛裏,子怡不僅僅是你的妹妹,還是你媽媽的承續?”
“算是吧!子怡是我的親人,現在唯一的親人,我寵她,愛她,都是我該做的,但是,我發現,我不能一直寵著她,因為他的哥哥有了死穴,有了脆弱,再不能像從前那樣百毒不侵,萬一,有一天,你再出事兒了,我要照顧你,就沒辦法去照顧她,沒有辦法再像從前那樣無微不至地照顧她。
我更加害怕,因為我對她的寵愛,讓她變得無法無天,養成跟明馨一樣的性格,因為,從前我從來都不知道她有膽子跟喬華單獨談話,有膽子瞞著我去做那麼多的事情?所以,我忍痛把她送到美國去,讓她獨立地活著……。”
說到這裏,他有點欣慰地說:“慶幸,我的妹妹,她隻是生來富貴,有人寵愛,不知天高地厚而已,她不壞,她隻是有點貪玩,隻是不太會考慮別人的感受,還有一點點虛榮,但是這些都不是大毛病,她的是非觀還是很明白的。
那一次,我們差點就支持不下去了,我看著你那麼痛苦,我覺得你說得對,我們不缺錢,吸毒一輩子又怎樣?我方子卿買得起,你也看到了,是她阻止了我們,這件事情我們都應該感謝她,不然我們都會萬劫不複的。”
我點頭說:“是的!”
假設那一次,我真的用毒品來解決痛苦,可能此時此刻,我還是拿不掉這個毒癮,還要承受著那樣的痛苦。
“還有明馨的事情,其實,她一點也不喜歡明馨,但是,她跟你一樣認為明馨懷著我的孩子,所以對她百般維護,指責我,她以為是我們背叛了陸天宇,給我談道德是非,可能也是受阿修的影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