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那一晚我經曆了一場“跳樓逃生”。
雙腳落到地麵上時,我聽見膝關節和踝關節發出一陣驚險地嘶叫,震動從腳底傳到頭頂,老天保佑,我的運動神經還算發達,得以有驚無險地跑掉。但要是再來一次,大約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我懊惱自己的衝動,生怕他們發現了蛛絲馬跡,那兩個人可是警察啊,我怎麼敢在警察麵前班門弄斧?我連夜收拾東西趕到車站,坐上清晨第一班返回南橋的客車,回到房間後精神依然緊繃,坐立難安了許久才恢複平靜。
而現在,我蹲在幼兒園門口的台階上,望著斜對麵的小區大門,腳邊是裝滿速食和日用品的塑料袋。我已經在外麵遊蕩幾個小時了,身後的商鋪紛紛關門,路燈漸漸亮起。
我要怎麼回去?等唐維安睡著以後?
靠,我怎麼知道他幾點才會睡著!而且,萬一撞上他夢遊呢?
我煩躁地抓撓頭皮,入夜後的風帶著淡淡海的清涼,除了路燈照射的地麵,其他一切事物都籠罩在黑暗中。我打了個激靈,忽然感覺到一絲冷意。同時心裏升起一抹僥幸--他出差回來,應該很累吧,萬一很早就睡了呢?
猜測一起便無法停歇,潛意識裏的自我暗示越來越強烈,讓我愈發肯定,一定是這樣。
我站起身,提起袋子穿過街道,路燈在石板路上灑下柔和的光影,我走到單元樓門前,放下東西,掏出門卡,就在這時,隔著玻璃,我看到電梯顯示屏上的數字在跳動,4……3……2……
我猛地掉頭,飛速閃進一旁的綠化竹林裏。自從上次跳樓跑掉之後,我便有些杯弓蛇影,不敢再冒一絲一毫的險。我靜靜蟄伏在黑暗中,這才發現,我忘了拿走袋子。
玻璃門已被人打開,一個人影站在台階上,白色的塑料袋讓他停下腳步,他蹲下身,閑散地翻了翻,而後喪失了興趣似的,起身離開了。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暗夜裏,我才發覺自己始終憋著一口氣。我大口喘息,仍小心地壓著聲音。然後狂奔進樓道,衝進房間,我瘋狂地點擊鼠標,筆記本電腦的屏幕亮起,紅色的光點一跳一跳,緩緩移動著。
手臂上的汗毛根根豎起,是唐維安,那一夜的表情又回到了他的臉上。
【周聖宇】
“在囚禁的陰暗裏,為了你,一切又重新蘇醒。”
我敲下這行字,點擊發送。黑暗的房間裏,隻有筆記本屏幕散發幽光。我抹掉了郵件的IP地址,不然唐維安八成會自己嚇自己,這孩子沒事就喜歡胡思亂想。
不過,是個人發現一封從自己房間發給自己的郵件,大約都會受到些驚嚇。
這法子還是唐維安上大學時在網上無意間發現的,那是幾年前來著?2010年?2011年?我掃了一眼左下角的日期,現在時刻,2014年2月28日。真是逝者如斯。
這個房間陌生又熟悉,我曾在腦海裏走過它的每個角落,然而都比不上真正站在這裏,感受每一樣東西帶來的溫度。我走到窗前,打開窗戶,北新冬季的風有一種濕冷的凜冽,寒意絲絲脈脈滲進骨頭裏。
我點燃一支煙,吸了一口,吐出來的煙霧迅速被窗外的風卷走。
借著不知哪裏透來的昏黃的光線,我看到指甲縫裏的血跡。
什麼時候沾上的?我出神地想。
我關上窗戶,走進洗手間,打開了鏡前燈,那是一排冷光小燈泡,除了一隻還在苟延殘喘地發亮,其餘的早已罷工。我離開的那天清晨,唐維安還念叨著要把它們整個換掉,顯然,他到現在也沒有行動。
我在冷水下一遍遍搓洗手掌,把指甲縫裏的血跡摳出來,不放過一絲一毫。
殺掉高誌傑在計劃之外,原本我打算更晚一些再動手,我觀察他有一陣子了,但時間的跳躍性總是讓我沒耐心記住具體日期,而到今天為止,我在暗處跟蹤他五天了。
三個小時前,我在黑暗中醒來,與往常一樣,從衣櫃深處取出一件帶帽子的黑色外套,一條黑色圍巾,穿戴整齊後,我打開房門,眼尾的餘光瞥見玄關上放著一雙毛線手套,是唐維安的。我猶豫了一下,把它戴在手上,湊到鼻間吸一口氣,有濃濃的唐維安的氣息。
我走進高誌傑這些天每晚都要光臨的酒吧,這是我第二次在北新見到他,第一次是九個月前,他對唐維安拳打腳踢的時候,盡管隻是短短一瞬,我看到他被酒精浸泡的豬一樣的臉。
他傷害了我的豆奶,他活該去死。
我走在跳舞的人群裏,被酒精麻痹的人在這一片狹小空間裏群魔亂舞,用不著絲毫遮掩,這些人根本注意不到我冰冷的獵物般的目光。
高誌傑緊貼著一個女人扭動身體,肥厚的手掌從女人的背摸到了臀部,然後狠狠抓了一把。女人驚得一抖,他卻更大力地收緊五指,並把兩張鈔票塞進她開叉的裙底。彩色的燈光在此時閃過,他臉上迫不及待的垂涎暴露無疑。
距離那件事僅僅過去了兩年,這個人已經因為錢變得麵目全非。
劉建輝是不是也一樣呢?我慢慢想著,還真是令人期待。
我猜想高誌傑接下來的步驟,喝酒?還是帶那個女人離開?接著,我看到他又往女人的衣服裏塞了兩次錢,兩人走到吧台,女人拿起一杯酒喂到他嘴裏,笑容嫵媚風情。
很快,他的手便沒力氣再興風作浪了,女人輕蔑地看他一眼,轉身離開。
我又等了一會兒,他趴在吧台上一動不動,周圍人來人往,誰也沒興趣關注一個肥醜的醉鬼。我把帽子拉下一些,用圍巾遮住鼻子和嘴巴,朝他走過去,但很快我又停住了腳。
他爬起來了,跌跌撞撞地衝進人堆裏,弓著腰張嘴幹嘔,被他撞到的人慌忙推開他,他被暈頭轉向的一路推出大門,門口的保安也極為熟練,將他引到旁邊的巷子裏。
我緊跟著他,看他扶著牆嘔吐,即使是冬天,刺鼻的酸腐味也順著風穿透圍巾,鑽到我的鼻子裏。
我淡淡皺眉,避開下風向,走到他另一側站住。幾分鍾後,他發出一聲舒歎,搖搖晃晃地轉過身,看樣子打算回到酒吧去。
我叫了一聲:“喂。”
兩三個路人從我們旁邊走過,一時之間,整條巷子隻剩下我們二人。
他遲緩地回過頭,晃了一下:“你叫我?”路燈下他的臉通紅,頭發油膩而稀疏,兩頰的肥肉伴隨話音細微地顫動。
“問你個事,”我走近他,那一刻任誰看到都會以為我們是相熟的兩個人,我拉下圍巾,把從酒吧裏順出來的一杯伏特加遞給他,“先喝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