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人真厲害。”我感歎道。這些東西趕上我一年的食宿費了吧。說不定還不止。
“又不是我的錢。”林宇無所謂的撓撓頭。
“要不我還是走吧……”一想到還要和他家人見麵我就害怕。他們一定會嫌棄我的吧。
“不讓你走。”他拉住我的袖子。
“但是……”應該解釋一下我不適合這個場合吧。這才不是去同學家玩,這是一場審問大會。
“但是什麼,不是有我在嗎?”他自信的說:“不會有事的。”
“嗯。”我不自然的低著頭,握緊手。
“現在你看,這間屋子沒有其他人。”他靠近我:“你想說什麼都沒有第三個人能聽見。”
“什麼?”對他的行動我不太能理解。
“你喜歡我對吧,對我說出來。”他呼吸出來的熱氣貼著我的臉。
“那個是謠言。你別相信。”我跟他保持一些距離。
“我喜歡你。”他抓著我的肩。像是已經蓄謀已久的說出這幾個字。
“哦,謝謝你啊,我也挺喜歡我自己的。”我回答他。
“你覺得我怎麼樣?”他改掉了平常小混混一樣的語氣。
“你很好啊,一定會找到比我更好的女孩子的。”我勸說他。我可不想再找什麼麻煩了。
“所以你還不滿意?”他問。
“沒有……”我看向一邊。
“你恨我,因為以前的事情?”他皺起眉。
“沒有。”我回答。小孩子哪有什麼恨不恨的?我們也沒有什麼血海深仇。
“我發誓,我會用一生補償你。”他懇求的說。
“不是。沒有關係……”麵對他的告白,我有些手足無措。我的確有一點點喜歡他,我也知道不能跟他關係更近。以前的事情我心有餘悸。誰知道他的喜歡能維持多久?
“那就沒有問題了吧。”他說:“跟我在一起吧。”
“高中生不能早戀……”我說。長輩說的大道理在這個時候最管用了。
“那什麼時候可以?大學?工作?還要多久?我為什麼要抑製自己的感情。”林宇握住我的手與我十指相扣:“我不想等。”
“可是……”我嚐試把手抽回來。
“就這麼說定了,你逃不掉了。”他抱住我。奇怪的是我沒有覺得厭惡,他的衣服上有清新的味道,單薄的身體,讓人憐惜的想抱住。
“林宇?”我不知說什麼,隻好叫他的名字。
“幹什麼?我的小女朋友。”他俏皮的在我耳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