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8日淩晨三點,報警中心接到報案:南郊區大遊街宜星旅館內發生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名女性,報案的人是旅館老板‘嚴某’。
接警員立即把案情通知到了南郊區派出所。
南郊區在短短五個月時間裏已經發生了兩起自殺案件,雖然案子看似已經告破但是協助那兩起案件的張子華警官卻一直覺得案子有可疑點!現在的她還在查發生於兩個月前的一起性侵案。雖然案子至今還沒有頭緒,但是他的直覺:凶手作案不為財物,而且具備有強烈的反偵查意識!
接到電話的是張子華的上司,王隊。
聽完描述,張子華覺得凶手還在房間內,那他就沒必要去了!隻需要等王隊帶人去把人帶回來,到時他再跟著陪審一下就行了。
然而人坐車離開才十來分鍾,王隊便打電話來了,“張,你馬上來現場分析一下,這裏有鞋印,和你上次拍下來的鞋印有些相似,而且這名死者生前有性行為痕跡,”
王隊口中所的鞋印是指上次在那起性侵案件事發點附近有被故意掩蓋的鞋印痕跡。而這次發現的要全一些!既然都要去了,那自然是要去的。
現在張子華也不敢斷定與那名死者一起開房的男性是不是凶手了?“那房間裏不是還有一個人嗎,那人呢?”
雖是在電話中,但是王隊一下就聽出了張子華的話意,“凶手不是他,他已經瘋了。而且死者身下還畫著有一個奇怪的紅圈,……不過他人已經被咱們的人控製住了。”
張子華下樓打車很快便到了宜星旅館門外。現在,雖未亮但已經圍了好多的人,警戒線已早已經拉起了!進門隻見得有兩名警員在對旅館的老板嚴某做著筆錄。樓上其它的房客也早已經被清退了,正走著,迎麵有兩個警員押著一個精神恍惚的男子走過來!
經過了解,這被押的男子正是死者的男朋友、昨晚就是他帶著他女朋友來這裏開的房間,所以不管怎麼,這也是一名證人。
張子華沒想再多問,想必王隊已經盤問過了,現在隻需要到房間去就行了。
從接到報案時間到現在已經過去快一個半時了,而法醫的初步判斷是:死者為女性,歲,死亡時間已經超過三個時,生前與適才被帶走的那名男性一樣,都是splay的扮演愛好者!死者胸部中了兩刀,其中一刀是致命傷!脖子有輕微的掐痕,但現場除了窗台上的那個左腳鞋印以外,房間內卻並沒有再發現相同的腳印。還有就是桌上這杯水,含有某種藥物成份,具體要回去屍檢和提取化驗後才能得出死因結果。
“那個被帶走的,真是死者的男朋友嗎?會不會是別的什麼關係?”張子華罷已是走進了洗手間。
這裏有個隔間是用來衝涼的,剛才聽王隊:男子在衝涼的時候,是隱約聽到門外有一聲異樣的響動,但是當時以為是聽錯了,所以就沒再管!因為電視聲音一直都是打開的。等衝完涼出來時就發現死者身邊有一大灘血,當時被嚇壞了!禁不住慌了神所以引來了老板娘。老板娘以為男子是凶手於是連忙把男子推倒在了地上,把門從外麵掛上了鎖鏈。
王隊男子似乎本來就有點精神疾病,又再驚過那麼一嚇一摔!所以就變得更加嚴重了。
拉上門,的確不怎麼能聽到外麵的聲音,而且也看不到外麵的景象!隻是張子華到現在都還是有點懷疑那名男子的身份,從那人的身份證上看明明是已經三十七歲了,而且長相不佳!從包裏的資料看:這死者是一名在校大專生,而且是學設計的。你兩人興趣愛好相同倒沒什麼,可是這要成為男女關係,隻這一點怕是站不住腳吧!雖然窗台上有鞋腳印,但那明顯不定是好久之前留下的也不定。窗外正對大街,而且空調外機都是掛在外牆上的,這腳印也完全可能是修空調的維修人員留下的。
“剛才已經有人去查了登記記錄,他們倆來這過旅館有十幾次了,而且監控上也顯示他們確實是動作親密,並且電話中已經向死者的父母核實過了!是男女朋友關係沒錯。估計雙方的父母過不了一會兒就會到場詢會情況!我們要盡管鎖定嫌犯,各部門也會盡全力的協助我們。”
“現場都取證完了嗎?”
一名警員拿著本子上前起身回答道:“已取證完畢,”
“凶手的作案工具並沒有找到,從垃圾桶裏的垃圾來看,裏麵除了有果皮外還有一把裝水果刀的盒子,從盒子包裝來看應該是死者的男朋友所購買。這很讓人費解啊?”張警官起身取下了手套,對一旁的警員道:“把這些也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