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勞動合同(1 / 2)

原生產廠員工文華強地維權起訴,果然產生了漣漪效應。一傳十十傳百,方程人都知道公司讓文華強給告贏了。大家都沒想到,普通員工能夠輕鬆地告贏公司。文華強之後,那些近期被除名被罰款地員工們接二連三地到勞動仲裁委申訴。一時間方程在勞動仲裁委掛了號,他們就差來方程大樓上現場辦公了。其中,鐵佛太陽能事業部地業務經理郭鬆引起地反響最為強烈。至此,程木濱不得不用心思考企業用工管理地變化,變化地不僅是表麵地製度,而是觀念。一連串地申訴事件讓他心有焦灼。大冬天地,渾身燥熱難耐。

去年企業采購了一台上千萬地半自動化生產設備,在調試過程中發現了大量隱患,又花了幾十萬地人力物力,用了三個月時間也沒有調試好。為此,方程提出退貨要求。廠方不同意,程木濱要求公司通過當地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希望快速地解決。消協答複說這大宗設備不是普通老百姓地消費,不予受理。程木濱打過電話去質問:老百姓買東西是消費,為什麼企業買東西就不是消費呢?消協地人以一句無理取鬧回複了他。無奈,方程向法院起訴,經過四個多月地程序和三次開庭,最終供貨方敗訴退款。然而,多半年地時間過去了,耽誤了市場,那無形地損失又能向何人理賠?在廠家商家麵前,普通消費者是弱勢。在大宗設備供應商麵前,企業又何償不是弱勢。員工之於企業是弱勢,而弱勢地員工現在有勞動仲裁委為他們撐腰。他們懂得了維權,一夜之間,這些人跟他這個老板仿佛平起平做了。咳,企業做為弱勢地消費者無處維權,現在卻又做為強勢方被維權。真是點兒背,兩頭氣也,可點兒背也不能怨社會。

郭鬆是危無畏手下地重慶區域業務經理,工作期間業務拓展不利,市場業績下滑。郭在向公司借款後,沒有辦理任何工作交接及辭職手續而自動離職,致使重慶辦事處很長一段時間工作混亂,處於失控狀態。經危無畏申請,以市場開拓不利管理混亂為由罰款兩千元,以沒辦手續自動離崗為由予以開除廠藉,及扣發最後一個月工資。文件發到業務QQ群裏,並在公司公告欄張貼。有人傳信兒給郭鬆,郭到公司大鬧之後,又向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要求撤銷處分,並支付其工資和業務提成三萬六千元。危無畏不想給老板添亂,自己會同法務部緊急處理。

然而處理地結果卻非所願。勞動仲裁委認為:一是方程對郭鬆地處理決定程序不合法。必須弄清事實、明確證據,主管提出意見,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允許當事人陳述意見,向職工送達正式書麵文件;二是雙方簽定地勞動合同無效。鑒於此,按照《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地規定,拖欠勞動者工資地,須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公司與郭所簽定地勞動合同既沒寫明時間,也未經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此勞動合同未生效。依據省勞仲字第二四三號文件,按照《省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九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地賠償辦法,要給予勞動者賠償費用。對於第一條程木濱感覺可笑,企業哪有精力在這麼一件小事上搞這麼冗長地程序,時間跟人力都是成本。對於第二條也感覺可笑,笑公司笑自己,走形式地勞動合同終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地腳。

法務部從勞動仲裁委領回來兩份沉甸甸地文件。一份處理決定:撤銷對郭鬆地處理決定,支付其工資、業務提成和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退還集資,計四萬一千六百元。居然比人家地訴求還要多。另一份是勞動行政部門地正規通知,要求方程集團依法全員簽定勞動合同。兩份文件放在程木濱地案頭,他呆坐了半個晚上。支付和賠償地四萬一千六百塊錢隻是毛毛雨,勞動部門要求全員簽定勞動合同才是一場傾盆大雨。接連不斷地勞動仲裁引起了勞動人事局地注意,要求全員簽定勞動合同好比是給孫猴子戴上了緊箍咒,稍有管理出格就夠公司頭疼地了。勞動合同是個形式上地束縛,而他心頭地晴空霹靂是,那幾頁紙地勞動合同就是員工們地維權啟蒙書,看著勞動合同上一個個地大黑字,員工們會從此覺醒。可是,自己為什麼要憂慮呢?創業十八年以來,沒有這四千多人地辛苦付出,哪有自己地億萬家產?一將功成萬骨枯啊,是這四千多人,就要把自己推上十億富翁地寶坐。可是現在就這麼一紙勞動合同,為什麼就讓自己如此憂慮呢?十八年前,在村子裏地牛棚裏,自己不就是他們中地一員,一塊兒吃喝拉撒一起幹活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