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最便利的形式是什麼,大概是朝夕相處,每天早上一睜眼就能看見心心念念的一副麵孔;每天晚上要睡覺,也能摟著那個分外喜愛的人。
為了達到這種便利的形式,似乎隻有一種做法,就是——住在一起。
簡稱: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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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瘋了啊???”
周末,蘇佳憶家裏,這位女俠一聲河東獅吼,把窗外的鳥都震飛了不少。
這一聲是在宋琳身旁喊的,喊的宋琳差點以為自己已經雙耳失聰,即將當場去世,隻感覺腦仁在頭骨裏被聲波震的來回晃,暈暈乎乎的。
一旁的沈小洋雖然沒靠聲源那麼近,但也沒好多少,此時正緊閉著雙眼,用小拇指通著耳朵。
“……姐姐,你激動啥啊?”半晌,稍微緩過來的宋琳才開口問道。
“我能不激動嗎?大姐,你是要同居啊!你們才在一起多久啊!你居然要同居???”蘇佳憶激動的人都站了起來,手舞足蹈的,坐都坐不下。
“……我糾正你一下,不是我要同居,是他邀請我同居。而且我也沒立刻答應啊!我就是跟你倆說這麼一件事,不是你倆讓我彙報最近得到感情狀況的嗎?”宋琳一臉無辜。
“沒立刻答應?隻是沒立刻答應?!這種事就應該直接拒絕好嗎?同居!同居意味著什麼?你有沒有聽過那句話:‘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墳墓!墳墓好嗎?你……”
“你打住!你這都扯到哪去了?!怎麼婚姻都出來了,我現在說的是同居,又不是結婚。”
“有啥區別,結婚也是住在一起,同居也是住在一起。為啥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因為住在一起了!距離沒了,美也沒了!天天朝夕相處很容易就膩的!同居到最後就兩條路可以走,要麼你倆分手,要麼你倆結婚。這兩條路哪條是好路你告訴我……”
“分手不是好路我可以理解,怎麼結婚還不是好路了?”宋琳有些疑惑。
“……來來來,小洋,你來告訴她!”蘇佳憶把鍋直接甩給了沈小洋,又指著她補了一句,“你知不知道這位女士就是因為前段時間提到結婚的事情,都快嚇出精神病了,差點死我屋裏!”
沈小洋:“……”
宋琳:“啊???”
“我說你倆能不能冷靜一下!”一臉黑線的沈小洋最終還是接了話。
“我怎麼冷靜,她是要跟人同居啊!!!”
“又不是殺人越貨!!!再說,我還沒同意呢!!!”
“有什麼區別,你已經起了這個念頭!!!”
“那也沒付諸實踐啊!!!”
兩人你一句我一句,不一會兒又繞了回來。
“打住!”沈小洋及時製止,然後轉向宋琳,“你先說,你要同居的理由是什麼?”
“我再糾正你倆一下,是他要同居,他來邀請我!我是跟你們討論這件事的,我沒有傾向!我也沒同意!”
“好好好!那你說吧!他讓你倆同居的理由是什麼?”
“……他,反正就是那些情侶之間得到慣用理由唄!大概就是可以拉近感情,可以天天看到我……他家離我家比較遠,我倆約會他送我再回家總要費一些功夫……而且他的意思是同居可以節約成本,就是省錢。你們也知道,我那破房子最近剛漲了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