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件工作變成了簡單的重複,那就會失去樂趣,戰鬥這種事談不上什麼樂趣,卻會讓高遠失去對戰鬥應有的敬畏。
太簡單了,怎麼可能會產生敬畏之心呢,
高遠的鞋掛在腳後跟上,這嚴重阻礙了他的行動,但高遠還是光著腳跑到了剛剛被他炸過了一輪的中心位置,然後他看到幾個穿著軍服的人,還有穿著便裝的人全都臥倒在了哪裏。
還沒有死光,而高遠又沒能力將他們都活捉,於是高遠隻好再扔了幾個手榴彈。
等爆炸的硝煙再次散去後,也就沒人能動了。
高遠跑到了一個被他炸死的人身邊,這個人是首先發現他的存在,而且還果斷朝他開槍的第一個人。
果不其然,開火的人穿著戰術裝而不是三印子的軍裝,他頭上戴著一個微光夜視儀,手上的步槍是一把HK416,而且戰術裝外麵還套了一件防彈背心。
隻是高遠扔出的手榴彈能做到貼臉爆炸,所以穿著防彈背心也起不到什麼防護效果。
高遠停了下來,他往四處看了看,尤其是看了看被自己炸死的人,之後他非常確定自己剛剛可能沒有摧毀敵人的指揮部,但絕對是幹掉了比指揮官更重要的大人物。
可惜了,可惜沒有能力相當的同伴,於是高遠隻能選擇幹掉敵人,而不是將這些人俘虜,畢竟一個被活捉的高層,可比被打死的高層重要多了。
高遠從地上撿起了一把步槍,一把HK416,紅點瞄準鏡被紮壞了,但是步槍本身看起來還完好無損。
既然選擇了幹掉而不是俘虜這些一看就很重要的大人物,那自然就要確保對方死亡。
高遠走到了一個躺著還在扭動的軍官身邊,把槍口對準了軍官的腦袋,然後把頭一扭扣動了扳機。
這是補槍,但眼睜睜的看著把人腦袋打爆,這種視覺衝擊還是讓高遠覺得有有些不適。
那就隻好不看了,可該補的槍還是一定要補的。
用步槍挨個將所有人都補上一槍,不管是能動還是不能動的。
四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衝著這邊跑過來了,但是沒有人開槍,畢竟在確定自家的首腦核心都已經掛了之前,誰敢朝著自家首領的位置開槍掃射呢。
高遠完成了補槍,而這時離他最近的敵人也隻有三五十米了。
接下來,該幹什麼了呢?
高遠仔細的思索了一下,然後悄無聲息的跑向了一邊,即使和人在隻有幾米的距離上擦肩而過,他也不會做出任何攻擊。
魚蝦打著沒意思,現在該往下一個重要的目標下手了。
避開了最密集的人群,高遠坐在了地上,從身後的背包裏掏出了一雙鞋,然後他把已經拖在腿上的兩雙鞋揪了下來,剛想隨手扔出去,但最後還是把破掉的鞋子塞進了背包。
對高遠來,特製的鞋子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別人戰鬥會帶武器和彈藥,而鞋子,對高遠的意義來如同彈藥一樣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