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夏,人們素來是尊重死者的,“死者為大”一詞就簡單扼要的概括出這一情況。
雖然近些年來各種關於盜墓的影視作品、文學作品如雨後春筍般紮堆出現,但貌似沒有哪部作品中的主人公有過侮辱死者屍骸的行為:有這種行為的都是反派,而且死相無一不淒慘。
當然,同一類型的東西多了自然免不了出現一些奇葩,宗冥就“有幸”讀過一本,主角是個影戀屍癖”的亨胎,在進入某個女性亡者的墓穴時“見色起意”……好吧,不這個情節有多不符合常理、宗冥這樣的專業人士以及非專業的文藝作品愛好者都在罵,這樣的內容是別想通過審核了,寫著就當自娛自樂吧。
針對盜墓、侮辱死者這樣的行為,華夏有一部完整的刑法。更不要這食腐魔吃過的屍體中不乏在烈士公園“就地取材”的——侮辱烈士尚且要被國人噴得體無完膚,你特麼還敢毀壞烈士遺骨?!
光這一條,弄死他三次都不冤,更何況還有其他的罪狀:
絕大部分的食腐生物也是有理想的,它們一直以來的心願就是吃一次新鮮肉,最好是不用考慮食物鏈上層生物、自己獨吞那種。
而食腐魔好歹也是十年級魔物中資格較老的存在,按理實現這個夙願並非什麼困難的事。
關鍵是,這貨已經融入了人類社會:當初在簽署身份認定書時spc領導就三令五申,不得捕食人類!從公墓裏偷屍體“加餐”也不行!當局了,每個月固定的某幾會給它拉幾具屍體——當然不是人屍了,動物的死屍而已。打打牙祭就得了,吃得太多了,你讓咱怎麼相信你們融入人類社會生活?
食腐魔:咱好歹也是老牌十年級魔物了,雖然出生卑微零,修為和輩分擺在這啊!你們當局這是幾個意思?每月拉點動物屍體給我,養寵物呢?勞資就是餓死也不吃你們給的東西!
到底是老一輩的生物,還是有傲骨的,不吃就不吃。但不吃東西也不是辦法啊,若它成為史上第一隻因“氣節”被活活餓死的食腐魔,所獲最多的肯定不是讚揚而是“傻嗶~”、“石樂誌”等表示語氣的形容詞。
在華夏社會待久了亦或者是受了烈士公園裏濃鬱的革命氣氛的影響,食腐魔開始踐行起偉大革命派“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優秀傳統來:
它決定,本魔不領你們當局的救濟糧,本魔寧願自己捕獵,而且要吃就吃最好的、新鮮的!即使是出身卑微的食腐魔也要追求優良的生活品質!
於是,它把目標瞄向了晚上獨自出現在烈士公園及附近地區的人類……
為了自己不被餓死,當然也為了保證優良的生活品質,食腐魔這些年來已經養成了“葷素搭配”的飲食習慣:
“葷”指的是“新鮮”人類,因為是現殺的,肉質鮮嫩可口,比較珍貴,每餐隻吃一塊。
“素”則是指從公墓裏挖出來的、或者通過各種渠道整回來的屍體,這些屍體大多數都是幹屍,沒多少肉也就是算了,還沒有新鮮肉的肥美。最難以下口的就是烈士公園公墓裏掏出來的烈士遺骸了,全是骨頭棒子,壓根吃不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