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爾生息紀元138年,第四城琺杏鎮店鋪第二季定額管理費。
店鋪:三間旅舍
狀態:1.欠繳(五星幣),累計到第三季,承諾加付滯納費三星幣。2.代繳麥氏用具鋪當季管理費(六星幣)。
店鋪:麥氏用具鋪
狀態:已繳(由三間旅舍通過同鎮店鋪繳費共通通道代繳)。
備注:麥氏用具鋪關於138年第二季、第三季和第四季更改繳交管理費方式的說明。
以下是說明正文
說明人:麥文明
說明事由:
我是麥氏用具鋪的店主,138年2月17日15時,正在自己店鋪內打造客戶定製的一批礦杆,發現三間旅舍店主廖爾琴的女兒廖爾麗絲扒牆偷看我的打造工藝,致使正在製作中的礦杆全部報廢,損失訂單價值達四十星幣,更有三十年家傳技藝泄露造成的不可預估損失。
經與家長協商,廖爾麗絲當場保證不對外泄露工藝細節,否則我保留日後繼續追究的權利。廖爾琴在事發兩日後,已賠付小部分訂單損失,共計十八星幣。剩餘賠償經約定,以代繳麥氏用具鋪三季管理費的方式兌付,共計十八星幣。餘下約四星幣損失,我念及鄰裏關係,大度不再追討。
基於這份約定,我向琺杏鎮事務中心申請,麥氏用具鋪當年第二、三、四季的應繳管理費由廖爾琴經營的三間旅舍代繳,如果三間旅舍未能及時代繳,出現店主社會貢獻積分被扣除、店鋪信用等級被下調等影響,均應由廖爾琴和三間旅舍的賬戶承擔。
此份說明由麥文明和廖爾琴共同簽字認定。
138年2月20日
“廖爾麗絲是晏青絲女士的曾用名。”緋縭淡淡道。
“是的。”機器調解官認可道。
這個並不難,晏青絲的個人資料庫裏有此項備注信息。
“晏緋縭女士,”它鄭重道,“您知道向調解庭提交每一份資料,都需要保證資料完全真實、充足可信。您知道,羅望與烏拉爾星現在無法開展及時有效的法務互助,您有方法證明資料的真實性和可信性嗎?否則,在調解庭按正規法務互助途徑向烏拉爾星求證這份資料,並獲得正向反饋之前,您的這份新證據資料暫時不受庭上討論。”
“我理解,”緋縭的聲音平平響起,“調解庭現時不具備向烏拉爾方麵通過專屬渠道求證的客觀狀況,因此我提請調解庭允許我,使用聯盟通行調解法規允許的特殊情況下公民自證方式,證明我所提供的新證據資料完全真實、充足可信。”
“目前羅望與聯盟其他星球在法務互助上,適用特殊情況。調解庭接受晏緋縭女士采用公民自證方式的申請。”
晏青絲神色越發緊張地盯著緋縭。
“請晏緋縭女士注意,采用公民自證方式,首先,對擬開展證據自證的公民具有一定的資格要求,其次,為保證這一方式的嚴肅性,公民自證前,必須對此行為表示負責。”
“我清楚。”
“好的,晏緋縭女士。”
庭上眨眼間多了一麵投影屏,左列公民自證的各項要求,右列緋縭的具體條件。
第一項,社會貢獻積分,兩萬起。緋縭的欄目下顯示已超兩萬,符合條件。第二項,無不良信用記錄。滿足。第三項,參與過社會公共事務。滿足。第四項,獲得過一次以上榮譽。緋縭的榮譽還不少,在那個內容欄目裏滾動顯示,潮生鼠婦命名者,還有曆年工作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