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後,付錦成為了名副其實的CEO。
期間,有不少商界大佬追求過她,她都沒答應,因為她還掛念著她的孩子,想要把他接回來,還有蕭彥,她一直在關注他。
蕭彥已經擢升為了時空穿梭學院的校長,沒了不允許戀愛結婚的規定約束,卻仍然是單身。
在三十二歲的付錦眼裏,三十六歲的蕭彥魅力不減,縱使付錦已經不再是天真的“追星少女”,但他還是她的夢中情人。
加之他們此時正好可以強強聯合,想必父母也不會反對,她想著如果他能接受他們的孩子,他們就能順理成章地在一起,所以她找機會把當年的事告訴了他。
蕭彥對此非常震驚,但他仔細回想起來,確實能想起一點斷斷續續的畫麵,而且對方沒有騙他的理由,畢竟是不是親生的,做個親子鑒定就知道,付錦不可能捏造這種事實來騙人。
付錦希望他可以跟她一起去福利院接孩子,讓孩子知道其實爸媽都沒有拋棄他,他同意了,結果卻得知十年前被送來的男嬰已經被人領養了,如果他們想知道是被誰領養的,需要提供能夠證明他們是他親生父母的材料才行。
為了弄到那些材料,兩人花費了將近半年的時間。在這半年裏,他們達成了共識——有必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索性順便領了個結婚證。
福利院的工作人員終於相信他們真的是來找丟失的孩子的,就將他們想要的信息給了他們。
孩子是被筱建國和趙玉珍夫婦收養的,筱建國給他起的新名字是筱天時,福利院登記的名字也就改成了筱天時。
福利院給筱建國打了電話,確認了他家現在的地址,蕭彥就跟筱建國約了個時間,打算跟付錦一起去要回筱天時。
結果約定的那一天,學校要開會,而且開完會還有其他的安排,蕭彥實在是抽不出身,隻能讓付錦一個人去。
付錦滿懷希望地去,失望透頂地回。
盡管筱建國和趙玉珍都不反對她帶走筱天時,把他的戶口遷回蕭家,但她沒想到筱天時會那麼固執,不管好說歹說,他就是不願意跟她走。
付錦不想放棄讓兒子回家的計劃,隻好跟蕭彥商量,看他有沒有辦法說服筱天時,或者強行把筱天時的戶口遷回來。
蕭彥認為說服筱天時的可能性不大,至於強行帶回,更是不妥,因為筱天時已經十二歲了,不是一個好糊弄的小孩,如果強行把他帶回來,他隻會對這個家更加沒有歸屬感,甚至會產生叛逆心理,更難接受他們,不如許以好處,徐徐圖之。
他還認為筱家的突破點很明顯,就是貧窮,養兩個孩子很勉強,而筱天時已經在筱家待了六年,又不願意回來,說明他對筱家的感情很深,如果可以利用好這一點,筱天時遲早會主動回來。
於是,蕭彥讓付錦買了一部手機,把他們的聯係方式存進去,送給筱天時,方便他們以後直接跟他聯係。蕭彥承諾隻要他有需要,隨時可以找他們幫忙,可能他們會提點“小條件”,但絕對不會強求他回來。
筱天時權衡再三,沒有扔掉他們強行送給他的手機。
有一次,筱家遇到了困難,入不敷出,日子過得特別艱難,筱天時想起了蕭彥的話,就向他“借”了一筆錢,然後,謊稱是剛拿到的獎學金,交給筱建國和趙玉珍,用來解決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