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氏先看了眼元令辰,了錢洄的事:“……如今族中跟著錢朝奉種香蕈,積攢了一些家底,那次剛好錢朝奉商隊要北上,我們便厚顏跟來了。”
元瑉之知道擁有商隊的商人都不容覷,特別是如今的濼水守衛嚴格,輕易也渡不了河。
這個商隊既然能過來這裏,想來也是頗有人脈,得知他在荊縣應當也是情理之中,便不再繼續問這個問題。
“方才我見著嬋兒出手就是三石米糧,這都是種香蕈得的?”
那樣一匹一腳踏進鬼門關的馬,便是他自己都舍不得,家裏人卻是眼睛都不眨地買下來了。
他倒沒有心疼銀錢,他那些銀錢賺來也是給妻兒用的,隻要她們高興,便是散盡家財都是值得的。
“嬋兒,那都是給你準備的,你上戰場,需有一匹好馬,難得遇上了,無論如何都得賭上一把。”
元瑉之一聽,心裏感動到發顫。
想著如今的米糧那樣珍貴,女兒卻還想著拿去換馬。
可他卻沒那本事,如今隻能龜縮在邊陲城。
越想越覺得對不起妻兒。
這時,原本被陳氏叫去內院找饒元寶珠回來了,身後跟著沈氏。
元瑉之已豁然起身:“阿婙。”
沈氏快走幾步,到了元瑉之麵前,不由得落了淚。
“瑉之。”
元瑉之情難自禁,顧不得被人看到,直接伸手將沈氏攬入了懷鄭
過了一會兒,才不舍地鬆開:“你受苦了。”
當初在元錦寧名下,他吃盡了苦頭,便起了出去闖一闖的心思。
自那之後,沈氏教他讀書識字,不僅學典籍經義,還有兵法謀略。
十年光陰成就了如今的元瑉之。
若非沈氏,他不可能投軍兩年,就位居四品官位。
他若隻是個目不識丁的莽夫,根本爬不到那麼高。
對於沈氏,他是既愛重又敬佩的,所以即便有不少人對他示好,他也隻惦記著家中的糟糠之妻。
他知道,別人可以飛黃騰達不認發妻,他卻不能。
這一夜注定無眠,元瑉之與沈氏相認,有太多話想,陳氏便將孩子抱去了他們房裏。
給這對夫妻足夠的時間去敘舊。
洗漱時,沈氏給元瑉之端來了水,抿嘴笑道:“你原先是素來不邋遢的,如今進了軍中怎的成了這副模樣,我險些都認不出你了。”
“這不是沒法子,才想著遮掩一番。”
沈氏恍然想到女兒無意間提到的事:“隻這恐怕並無太大用處吧?”
元瑉之樣貌不俗,有謀略,有膽識,升遷之路極為平順,這樣的人自然是某些人眼裏的香餑餑。
縱然知道他有妻有女,也免不了有人打他主意。
人家若鐵了心要聯姻,即便是毀了容都不會在意的。
話到這裏,元瑉之也無意瞞她,將上峰那事如實了,隨後解釋道:“那位女郎,本是看中了我皮相,她那外祖,與靖王妃沾親帶故,在軍中本就跋扈,我若要重回前線,至少也要等那人歇了那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