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7章 贍養義務(1 / 1)

按下搜索鍵,手機頁麵上頓時跳出無數條檢索結果。

沈虹隨便點開一條。

“我國《婚姻法》第6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

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如果收養家庭辦理了合法的收養手續,就可以視為收養關係成立,與此同時,養子女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自然消除。

所以,在法律上,被遺棄的孩子長大後可以不承擔對親生父母的贍養義務。”

沈虹目光緊緊的落在屏幕上,沒有錯過上麵的任何一個字。

讀完這一段枯燥無味的法律規定,沈虹不禁擰眉。

雲淺已經認祖歸宗,跟雲家結束了收養關係,可是,她改變不了她這個親生母親存在的事實。

她應該對她盡贍養義務。

如果要拿遺棄事兒,她完全可以捏造偽證。

比如孩子在醫院裏抱錯了,然後陰差陽錯的被雲家收養了。

她的父母,也就是雲淺的外公外婆早已經去世,就連收養雲淺,待雲淺視如己出的的沈嘉也已經死了。

簡直就是意,不用她出手,一切都死無對證。

至於現在還在吃牢飯的雲鴻明,這些年對雲淺本來就不好,如今他又身陷囹圄跟雲淺脫不了幹係。

他能讓一個一手把他推進監獄裏的養女好過?就算是親生的女兒,肯定也是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讓她回爐重造。

至於薑玉英,雲畫意之流的,更不用了,根本就是對雲淺恨之入骨。

這麼一想,沈虹頓時覺得自己有如助。

她又搜了一些資料,看了一些網上的案例,但每個案例跟她都多少有些不同。

就算雲淺對她沒有贍養義務,龍家也欠她一個法。

當年她是被龍炎爵強暴才會懷孕,繼而讓當時作為王儲的慕光烈誤以為孩子是他的,這才順利結婚,入主皇家名門,然後才有了八字不吉,赤狐圖騰,她也是不得已才會遺棄雲淺。

真是因果報應。

不是不報,時候不到。

然後就有了後來這林林總總的一堆連環反應,一堆破事兒。

她隻是想要點錢,龍家的帝尊集團,牽動著全球的經濟靜脈,它一個時的盈利大概就足夠她下半輩子錦衣玉食了。

龍家那麼多錢,就算是補償當年龍炎爵強暴了她也是應該給的,再了,她給龍家延續了血脈,是錢能夠衡量的嗎?

沈虹覺得龍家就是欠她的,這是過河拆橋。

還有雲淺,她自己也開著一家公司,沈氏集團當年雖然給了沈嘉做陪嫁,由沈嘉和雲鴻明共同經營,可到底也是沈家的資產,她作為沈家的一員,完全有資格分一杯羹。

她經營著沈氏集團,除了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轉需要的資金外,她把大部分盈利都用來做公益事業,那份愛心和善心怎麼不分點給她這個親生母親?

“偽善!”沈虹不禁啟唇,吐出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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