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一四三章 新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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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的邊患終於解決了,大明從此四海升平,按理來說,楊聰這個時候也該停下來歇歇了,但是,他回京之後卻又遇到了一個更為頭疼的問題。

這個問題按他的理解來說應該是件好事,但是,很多人卻不這麼認為。

那麼,京城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呢?

很簡單,張居正想全麵推行新政,內閣首輔張邦奇表示還有待考慮,內閣大學士徐階表示有欠考慮,內閣大學士毛伯溫表示我不發表意見,你們自己考慮!

也就是說,對張居正提出的新政,其他三個內閣大學士沒一個讚成的,徐階甚至還委婉的提出了反對意見。

張居正沒了辦法,隻有來尋求自己恩師的支持了。

楊聰手拿張居正編寫的新政概要,心中不由感慨萬千。

張居正提出的就是曆史上有名的“一條鞭法”,這“一條鞭法”其實不能算是“新政”,因為嘉靖朝的時候內閣首輔桂萼就推行過“一條鞭法”,隻是效果不怎麼好而已,其後,慢慢就被人給廢止了。

這“一條鞭法”明明是能讓大明脫胎換骨的好辦法,為什麼效果會不好呢?

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一條鞭法”觸動了地主豪紳和官宦世家的利益,而這些人代表的則是整個大明的統治階層,你敢動他們的利益,他們自然會想方設法阻擾。

換句話說,推行“一條鞭法”就是與整個統治階層為敵,不說效果好不好,能不能順利推行都是個問題。

這一點,從其他三個內閣大學士的態度就能看出來。

張邦奇是委婉的表示,這東西還是算了吧;

徐階是委婉的表示,這東西不適合推行;

毛伯溫是委婉的表示,這東西我不參與!

這一點,也通過曆史證明了。

桂萼是推行了不到一年便精疲力竭,無奈告老返鄉,曆史上的張居正是推行了十年,累死任上,然後被整個統治階層清算,後人全部遭殃!

那麼,這“一條鞭法”到底改變了什麼呢,竟然讓既得利益集團如此的痛恨。

這個就有點複雜了,張居正光是個概要就洋洋灑灑寫了上萬字,楊聰也是看了半天才看出個大概來。

這“一條鞭法”說白了就是稅賦製度改革,其核心就是合並賦役,將田賦和各種名目的徭役合並到一起,折算成銀兩統一征收。

這樣做貌似隻是換了一種稅賦的征收方法而已,為什麼會觸動統治階級的利益呢?

這個就要說說大明以前征收稅賦的方式了,明朝前期和中期的賦稅主要由田賦和徭役兩個部分組成,另外還有鹽稅、茶稅等雜稅,不過,那些都不是重點。

明朝前中期的稅收稅收以田賦為主,按田地的多少為標準,進行實物繳納,夏秋兩季各收一次。

徭役方麵,隻要是十六歲以上,六十歲以下的男丁,都要負責裏甲、均徭、雜泛三種徭役。

至於鹽稅、茶稅等雜稅就不說了,那些都有專門的衙門負責征收,跟田賦和徭役其實是分開算的。

明朝的稅賦其實並不重,比如說田賦,標準是二十稅一,也就是說你種二十畝地隻要拿一畝地的收益來交田賦便可以了,其他徭役什麼的那都是不需要錢的,你出勞力便成。

那麼張居正為什麼要改變這一切,推行“一條鞭法”呢?

難道,他想與民爭利,剝削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