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廢都,覺得觸動還真挺大,首先很佩服作者深厚的古典文化功底。能看得出作者在很多領域都有研究。能把《紅樓夢》和《金瓶梅》糅合著寫,這絕對不是一般的筆力能達到的,讓人很是歎服,不但是技巧把握得很準,就連語言也竟如此神似。有時覺得本書的語言尖利、通圓、老練,故事情節環扣的接銜,比前者都有所超越。沒有深厚的功夫,難以達到這種程度。
(一)
按常理來,文化人應該有文化人的樣,可是那幾個文化人除了,圍著女人轉,就是向著錢發展,真難以想象。而像莊之蝶這樣的文化名人,會喜歡唐婉兒那樣的女人,就讓人匪夷所思。唐婉兒活脫脫就是潘金蓮轉世,而他們的認識也很有戲劇性,第一次見麵,莊之蝶就為她咋咋的,後來又轉成相思,並忍痛割愛,把自己珍藏的唐鏡,給心上的人。而心上的人的男人也很知趣,自己躲到一邊,成就他們兩個偷情。
偷情後就想著給心上人錢,讓她買件好的衣服。這是人之常情,在那個火熱的勁中,不用給錢,就是赴湯蹈火也再所不惜。看似真是很感人,但文學作為一種精神的,應該有其分寸,不能一味地讓“欲”和“利”泛濫。因為其力量都是潛引默化,一旦深入到社會的裏層,就會讓人的思想,不約而同地認可、實行,結果苦的還是社會風氣。
對於唐婉兒來,我真看不出她有什麼好。除了會勾引人,算是她的一點優勢外,還真看不出這個人還有些什麼。首先,為了享樂,跟周敏私奔,舍棄了自己一歲多的孩子,後來,跟莊之蝶好上後,一心又想當人家的夫人,並不惜要置周敏與困境。
她那作家夫人的夢做得如此真,就不想想自己是什麼樣的身份,就是作家能容忍她,這個世俗能容忍她嗎?最終她不僅毀掉自己,而且還毀掉自以為愛著的人。唐與莊的交往,總讓人覺得,唐是賴蛤蟆想吃鵝肉。他們都愛著彼此,但真有些懷疑他們的愛算什麼,如果莊之蝶唐婉兒如此熾烈的交往,那也算是愛,那莊與阿燦與柳月又算是什麼呢?
妄想著做莊的正室,可是柳月和牛月清也不是省油的燈,僅憑著一點生的資本,不勞而獲地做異想開的事,真讓人覺得哭笑不得。其實玩玩遊戲也就罷了,何必要想那種異想開的事。作為莊之蝶,太不知道珍惜,有一個既能當娘,又能做妻子的老婆打理著裏裏外外,是多麼幸運的事,而他卻不知道珍惜,走自毀的路。
(二)
所以,創作文學作品,雖然在編故事,但不能偏離生活太遠了,故事編得過真就讓人很是懷疑情節的真實情。莊之蝶的變化讓人很難以想象。從一種精神跌落到肉欲是如此急速。就因為汪希眠的老婆了些對他暗戀的話,就想著與她咋咋,起碼的道德又到哪兒去了呢?況且他們都應該是有名望的人,難道就一點清醒的意識沒有嗎?
也幸虧汪希眠的老婆算是有點清醒,很果斷地斬斷了他這種邪惡的念頭。不知道作者為什麼非要把啥啥,寫得如此讓人不可理解。作為一種藝術形式,真有些出格。可能作為搞藝術的人,總追求個性,搞點出格的事,那可以算上尋求刺激。但我覺得作者應該考慮到,他的作品是麵向大眾。
如果世俗的人都去追求他的中描寫的刺激,那整個社會的風氣又是什麼樣呢?何況作者又是如此有影響力的作家。他的作品肯定會舉世矚目、備受關注。以至於會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反響。並在不知不覺得中就成了主流。從網絡所有的文學作品來看,不是在比著勁地寫性事的刺激?有了文學作品的典範,人們就會處於各種心態模仿、去追求。而過於尋求刺激,就會使人的心態扭曲。
就拿莊之蝶來,在公眾的形象中,他是多麼偉大,而當他做那些事的時候,也能感覺到,自己身上有一種讓人害怕的邪惡跟著,讓他不能擺脫,但卻把持不住自己。他隻知道唐婉兒帶給他的刺激,也能意識到這個女人已把他帶入一個深淵,但卻不敢去麵對,而是掩耳盜鈴般地哄騙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