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陽,你們難道沒收到我群發的郵件嗎?這搞什麼,開會的時候一個人都沒來?”
作為一個曾經的軍人,這麼些年也一直以一個軍人的標準要求自己的家夥,劉誌茂在打電話的時候,那怒火簡直都能通過話筒,將許陽都給燒成灰……
“劉局,咱們分局的試用電腦,除了你辦公室的那台,其餘的一大早,就都被強洞他們全都給收回去啦……”
許陽道:“現在整個分局就你一台電腦,我們那裏還能收的到你的郵件?”
“什麼?”
聽到這話,劉誌茂就更是怒火萬丈道:“這局裏的電腦,你怎麼能讓他們說搬就搬,招呼都不打一聲?這還有沒有王法,還有沒有天理!”
“……”
許陽無語道:“劉局,那是人家給咱們試用的電腦,電腦的所有權,那是屬於人家的……”
“試用的又如何?試用的他們就能隨便搬啊?”
劉誌茂已經氣懵了,脖子一梗差點都說出就算電腦是他們的,但既然在警局裏,是誰的那得老子說了才算這類的渾話了……
不過現在他也算是明白了,那小子乘著自己還沒上班將能搬走的電腦全都搬走,分明是給自己下馬威呢!
“臭小子啊,我說你個腦袋都鑽在錢眼裏的小子,怎麼就這麼好心,居然免費送了價值三十多萬的電腦給我們警方用——說什麼軍民魚水情警民一家親,原來在這兒等著老子呢?
我劉誌茂這輩子,扛過槍打過炮,挨過槍子兒鑽貓耳洞,啥場麵沒見過?還不信拿你個臭小子沒辦法!”
強迫自己冷靜,組織了一下語言之後,劉誌茂才道:“就算電腦是他們的隻是給我們試用,但這些電腦在警局,還儲備著那麼多的檔案資料,豈容他們說搬就搬?那案卷啥的資料泄露了——他們擔當得起這個責任嗎?”
說著說著,劉誌茂都覺得自己這道理都大過天了,哼哼道:“我懶得跟徐晉那小子廢話,你去告訴他,限他半天——不,三個小時之內,他小子將電腦從啥地方搬走的,就給我乖乖的放回啥地方,說不定我心情一好,還能既往不咎,要不然,他就別怪我劉誌茂仗勢欺人……”
“嗬,他還有理了是吧?”
接到許陽的電話,徐晉哼的一聲冷笑道:“許大隊長,麻煩你轉告劉大局長,讓他好好看看我們晉洞計算機技術服務部當初跟你們警方簽署的合同——上頭可是說的清清楚楚,免費試用期為兩個月,兩個月之後,如果你們警方對我們的電腦不滿意,我們晉洞計算機服務部有權在隨時不經過你們警方的同意收回屬於我公司的財物……你讓劉大局長把眼睛睜大點,看清楚點……”
十一月的天氣,雖然還沒下雪,但已經寒風凜冽……
許陽裹著一陣寒風,滿頭大汗的跑進了劉誌茂的辦公室,將跟徐晉通話的內容告訴了劉誌茂。
“那合同上有這種條款?我怎麼不知道?”
劉誌茂聞言頓時有點抓瞎了,忙從櫃子裏找出當初自己親筆簽署的合同,戴著老花鏡在那厚厚的一疊合同條文中足足找了半天,然後便劇烈的哆嗦了起來……
在密密麻麻的小字組成的合同條文中,在一處極其不起眼的位置有小小的一段話標示了雙方的權責。
為了促進計算機產業的發展,以及出於促進警方盡快數字化辦公進程的考慮,現我司(晉洞計算機服務部)免費提供電腦十三台供給東區警局試用,為期兩個月,兩個月之後,如東區警局依舊沒有購買意向,則視為試用結束。
試用結束之後,東區警方需立即清除電腦內所存儲的一切文件資料,以備我司隨時收回屬於我公司之財物,並在我司收回之時,無條件支持並不得阻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