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5章了解(1 / 2)

在這裏,孟恩龍充當了一回記者,耐心地聽司機們七嘴八舌地講述事情的真相。

貨車司機們都說,南簡區運管所挖坑執法,其嚴重程度,連隻蒼蠅都飛不過去。

在那位司機大叔提供的一張相片上顯示,南簡區運管所院內政務大廳裏曾擠滿了前來繳罰款的貨車司機。院對麵的停車場,一度因停靠了十幾輛被扣貨車而“擁擠”不堪……

南簡區位於西州市東郊,運管所就設在高速公路和國道交界處不遠。根據《公路法》、《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家關於禁止在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通知》,作為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運管所應當重點在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經營場所、客貨集散地進行監督檢查。一般情況下,不可上公路執法。即使上路,執法區域也僅限於50米範圍內的公路路口。

但早在五年前,就不斷有司機發網帖反映:由當時還是運政稽查一隊隊長的王遠方帶領的運政執法人員,晝夜守在高速公路出口與國道之間的300~400米距離內,對過往貨車逐車攔查,進行雞蛋裏挑骨頭式處罰。

“稽查隊把我攔下來之後,說我的車子加裝了兩個副油箱,屬於擅自改裝,罰三千。”一個高個子司機說,“我拉整車貨也隻賺1萬多元啊。但貨車已被稽查隊以‘保存證據’為名扣留。油錢、工錢……滯留一天就淨賠600~700元,要是沒按時交貨,這趟就白跑了!無奈之下,唯有認罰走人。”

孟恩龍急忙用筆把這些具體的事例記錄下來。

“這些都是相當然的罰款,如果違法了,該罰。但哪條法律明確說加裝兩個副油箱也算改裝?”更讓高個子司機不服氣的是,罰款之後,執法人員並未對改裝貨車采取任何糾正措施。“你說出於安全考慮,為啥我罰款一交,車子照樣開走?”

高個子司機的遭遇並非個例。罰款原因千奇百怪,貨車加裝了副油箱、抽掉了一個刹車軸承、雨布遮蓋不嚴、左右側護欄不牢固等,金額普遍從3000元~5000元不等……

其中一位來自外地的司機說,自己甚至因為運輸肉類安裝了一台製冷設備,而被罰款5000元!

盡管心存疑義,被罰款的司機為了趕路,隻能乖乖就範。並稱“認罰”程序一般是先扣留車輛,讓司機拿著扣車單找稽查隊長簽批罰款數額,再到政務大廳內,由一名工作人員“做”程序。各項法律文書一應俱全了,照抄在單子上,然後簽名畫押。

“他們隻是挖好了坑,等著車過拔毛。”講述的司機憤慨地說。

但令司機們不能釋懷的是,反映以後,整頓了一下子,可沒多久,稽查隊又再次上路執法,誰來監督他們的涉嫌違規行為?

“好了,你們講的事情我已經一條一條地記下來了,現在跟我說說殺人案的原因。”孟恩龍說。

“殺人的兄弟叫李士白,他借遍親戚朋友,又借了一大筆貸款買了一輛貨車,再一次拉建築材料的時候,被已經升為運管所副所長的王遠方罰了兩萬塊錢。罰款的理由是超重了兩百斤!這是最後一車的建築材料,總不能扔幾百斤東西在那裏,再跑一趟吧?王副所長這個人,根本就不近人情,死活要罰。可李遠方剛買車不久,哪有錢罰款呀?借也借不到。他的貨車一直就被扣在運管所院子裏。人家要材料蓋房子,耽誤了工期,買家不要了,賣家就要他陪償。兩邊一夾擊,他氣急攻心,就犯下了這個糊塗事。”高個子司機歎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