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死不可上,此刻也是一片躁動的。
“快,快去聽楊的了!太好聽了,快去!”
“《Numb》實在是太經典了,快去!現在還在唱,錯過了一定會後悔一輩子的!”
“天呐,楊的搖滾實在是太棒了!我都快以為他也是我們西方人了,他實在是太棒了!”
“聽過楊的搖滾之後,你會覺得,之前你聽的搖滾,都是辣雞!”
“從此之後,我隻有一個偶像,那就是華夏楊!羅切斯特的搖滾跟他比起來,實在是差了太多了!”
“不,羅切斯特根本就沒有資格跟楊比,楊的搖滾簡直是太酷了,太棒了!”
有無數的歌迷們,此刻都已經沸騰了起來。
他們聽著《Numb》,他們內心深處已經躁動不已了,幾乎要瘋了!
不為其他,隻因為這首搖滾觸及到了他們靈魂深處的叛逆執行,觸及到了他們真正的靈魂,這一刻,他們是瘋狂的,這一刻,沒有人可以讓他們平靜下來。
此刻,丹頓的演唱會上,羅切斯特剛剛下台,他的搖滾剛剛唱完。
他下台之後,馬上就迫不及待的去看楊樂的演唱會了。
恰好,就讓他看到了楊樂的這首歌。
這一霎,他整個人都是震撼的!
一曲《Numb》,讓他回去了自己當年的搖滾時光。
當年,搖滾剛剛從歐美出現苗頭,他鍾愛上了,並且開始去學習,他還記得,那個時候,他承受了太多太多的白眼,太多太多的嘲諷。
現在,聽到楊樂這首歌的時候,他內心深處的共鳴,內心深處的叛逆仿佛也被拉出來了一下。
看著楊樂,聽著旋律,最後,他無力的歎了口氣。
“楊,我跟你比,始終還是差得太遠了嗎……”他喃喃自語。
差距,根本就不是一點半點的大啊!
回到舞台上,楊樂的演唱會上……
現場,激情無限,所有的歌迷都在瘋狂的舞動著他們手中的熒光棒,大聲的喊出了楊樂的名字。
時不時的,就會有幾個歌迷激動得昏迷過去,然後就被抬出去。
楊樂的搖滾,讓歐美的年輕人徹底的迷戀上了,這是他們靈魂深處的訴訟!
他們看著楊樂的眼光,就像是看著神!
直到音樂慢慢結束的時候,他們的喊聲依然沒有任何的停止。
“謝謝!謝謝大家!這首《Numb》送給我們所有人,我們,從來都不是父母的影子,我們,有我們的個性,有我們的夢想,有我們的追求!為了我們的夢想,我們,將永不止步!為夢想而戰!”楊樂一隻手高高舉起,大聲的喊道。
“楊!!楊!!”
“啊!!!!噢!!!”
尖叫聲,呐喊聲,幾乎整個體育場都是如此!
他們瘋狂的呐喊著楊樂之名,這一刻,楊樂就是他們內心的神!
有幾個女性歌迷甩開了保安,一下子跑上了舞台,將鮮花送到他的手上,並且趁他不注意的時候,吧唧一口親在了他的臉上,讓他愣了好半天。
“OK!OKOK!剛剛那位親我的美女是誰?能站起來我看看嗎?你跑回去實在是太快了,我沒有看清楚!”
隨後,一個金發美少女就站了起來,激動的朝著楊樂揮手。
楊樂微微一笑,說道:“實在是太美了,看來我可以幾天不用洗臉了。”
大家聽到之後,馬上就傳出了一陣笑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