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1 / 1)

我就是那個膽的人,平日裏我不湊任何熱鬧,要不是剛才聽到“南街”兩個字,我依然會漠然走過。

“這女的好像住在南街,我瞅著怎麼眼熟呢?”

又是南街,南街是我工作的街道,聽著像一條街道的名字,實際上沿著街道住了幾百戶居民,很多人雖然沒有見過麵,但是提名字我能出他們住哪兒。

好奇心驅使,我又往前走了兩步,忽然有人在身後叫我,“鳳,你在這裏做啥?”

我回頭一看,是朱誌安,他每晚上都到這裏光顧一位從近郊農村來賣材老人家的攤位,把他賣不出去的瓜果蔬菜都買回家。

“誌安,那邊有個可憐女人,有人是住在南街的。”

“是誰啊?”朱誌安已經注意到圍觀的群眾,扒開人群仔細打量了半,他突然叫了一聲,“金輝?”

聽到有人喊她,金輝愣了半晌,抬頭呆呆的看著朱誌安,“哇”的一聲大哭,平朱誌安的懷裏。

“誌安哥,我害怕!”

誰也沒有想到,消失了近一年的金輝,會以這種方式重回大家的視線。

我倆把金輝送到她家,她父母認出是自己失蹤一年的女兒,抱著她痛哭流涕,可是金輝的精神狀態並不好,時而清醒,時而糊塗,當晚上還砸壞了家裏的東西,光著腳跑了出去,最後他父母求到朱誌安這裏,請求他幫忙尋找。

這是一個不眠之夜,所有人都沒有睡好覺。

金輝和誌梅一般大,兩個人從玩到大,從學到初中都是一個學校一個班級,甚至有一段時間還是要好的同桌,兩人無話不談,十分的親昵。

誌蘭她姐姐上初二的時候與金輝關係弄僵,金輝這個人愛占便宜,一點兒虧都不能吃,一點兒委屈都不能受,還喜歡在背地裏議論別人。

誌梅長得漂亮,身材好,個子又高,學校裏總有一些男孩子偷偷給她寫情書。但是誌梅心性高,不想在學校期間談戀愛,就委婉拒絕男孩的追求,有人在背後她假正經,裝清高。

身為好朋友,聽到這些話自然要為好朋友兩肋插刀,可是金輝嫉妒誌梅每都能收到情書和禮物,她竟然跟其他人一樣她的壞話,甚至把婆家孩子多,家窮當做笑話講給同學聽。

後來誌安知道後,從自己微薄的工資裏擠出一點錢塞給誌梅和誌蘭,叫她們買自己想買的東西。他怕兩個妹妹在愛美的年紀,在虛榮心強的時候,口袋裏空空如也,一無所有,怕她們兩人有自卑心。

朱誌安對她們的愛如春風化雨,一點一點融進她們的心房,讓她們對生活充滿自信,對未來充滿陽光,成為煥發正能量的五好青年。

誌梅初中畢業考入中專,而金輝的成績從初三開始就一落千丈,好不容易把初中畢業證拿到手,就混在社會上,無所事事,與誌梅的友情也漸行漸遠。

直到誌梅中專畢業,被本市的一家星級酒店錄用,金輝發現那裏的工作環境好,工資也高,就想去酒店上班。

人事嫌她學曆低,麵試的時候不尊重考官,就沒有錄用她,金輝便把怒氣撒到誌梅身上,她假公濟私,背後搞鬼,讓她沒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