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先辦事,再扯證!(1 / 1)

“那你咋辦?”他問道。

林佳雪湊到他的耳邊嘀咕了一陣子,他這才聽明白了,原來是要毀了陸雲歌在嫁給他。

劉光棍一咬牙答應了。

隻要是個女的就行了!

這不是幾過去了,陸雲歌還好好地,林佳雪卻根本不提這一茬了。

“林佳雪,我可是看陸雲歌去找工作去了!你要是沒這本事,咱們的約定幹脆就作廢!你把彩禮錢還給我!”劉光棍朝她大手一攤。

“你急什麼?”林佳雪雙手抱在胸.前,“這錢又少不了你的!再等等,實在沒辦法了,我再還你錢!”

“校如果你到時候敢耍賴。我就把你的事情捅出去!”劉光棍撂下一句話,轉身離開了。

林佳雪又躺回了床上,這下翻來覆去心裏不安寧了。戰承歡那邊失手了,恐怕這親事是成不了了,她偷偷的收的李光棍的彩禮錢一半給了戰承歡去買凶,另一半都被她給偷偷的花了。

這下子怎麼可能再拿出錢來?

林佳雪正在犯難,聽到院裏有了動靜,婆婆劉金華買菜回來了,跟左鄰右舍的站在當院裏閑磕牙。

“怎麼一大早沒見你家雲歌啊?”

“她啊,去找工作去了。”

“真好啊,你家又多了一個人掙錢了……”

突然間一道光劃過了林佳雪的腦海,她有了主意。

劉金華在廚房裏開始準備午飯了,林佳雪破荒走進廚房裏幫忙打下手。

“媽,我來幫你擇菜吧?”

劉金華瞟了她一眼:“今兒的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瞧您的。”劉佳雪笑嘻嘻的湊上去幫忙,她那烏溜溜的眼珠子轉了幾圈,就提起陸雲歌的事情,“媽,有件事我覺得你們處理的有點不妥。”

“什麼事兒?你直接。”

“雲歌工作的事情啊!你她今年都十八了,按照這婚姻法也該結婚了。依我啊,女孩子早早的嫁人才是正事,找什麼工作啊!”林佳雪道。

劉金華正在淘米,手突然間就頓住了,停了半道:“你的那是老婚姻法吧?今年這不是剛剛才改了新法?得二十才能結呢!”

林佳雪見婆婆有反應,抿嘴一笑,繼續:“你管她十八二十呢,現定下來這事再。你看咱這周圍不都這歲數結婚嗎?人家隔壁胡同老劉家,這不是閨女前幾個月才擺了酒?這都已經懷上了!人家打算回頭去扯證!大家不都是先辦了事,回頭再去領證嗎?怎麼就不行了?”

看著婆婆不話了,似乎有些心動了,她接著勸道:“都這女大不中留,留來留去留成愁!趁著她正是十八一枝花的年齡把她嫁個好人家,日後對咱家也是個幫襯。”

“你的有道理。”劉金華點頭。雲歌看起來是個挺有主意的孩子,隻怕真的留幾年長大了,不好拿捏了。

女孩子還是早早嫁饒好!

“這就對了媽!等我發動我的娘家人給她介紹幾個不錯的好對象!”林佳雪的目的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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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野戰軍一二八師,師屬偵察營營部。

戰慕年汗流浹背的從作訓場上回來,隨手把武裝帶往桌上隨手一放,端起端起軍用搪瓷缸仰頭就是一通猛灌。

晶瑩的汗珠順著臉頰滾落,沿著蜜『色』的脖頸下滑,一直沒入軍裝的衣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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