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六八章 望塵莫及(1 / 3)

國家的名稱以及黨派的名稱都確定了,接下來便是具體的新製度執行方案,接過郭嘉遞來的計劃書初步方案,袁常細細的看起來。之所以現在這麼認真對待,是為了之後能夠安心的當個甩手掌櫃,哦也!

雖然隻是初步方案,但是,袁常看過之後發現基本都不會有大的改動了,袁常對於新製度提出的建議和想法,也都被郭嘉他們完美的與當今時代契合在一起。不得不說,有郭嘉、荀諶、徐庶和董昭四人聯合商討的方案,果然讓人放心。郭嘉有鬼才之稱;徐庶雖然說隻是中上之資,但是,那也要看看他交往的好友都是哪些,能力不足用努力來抵消;荀諶雖然在曆史上上的名氣不如他的兄弟荀彧,但是,論能力也就比荀彧差一些,荀彧被稱為有王佐之才,那麼荀諶的能力便可見一斑了;至於董昭,曆史上的名氣不弱,官至九卿,最後到三公,同樣不差。郭嘉和徐庶是智謀方麵的人才,而荀諶和董昭則是內政方麵的人才,四人配合,可謂是完美無瑕。

“奉孝,你們的方案做的不錯,可以說已經超出了我心中的預料。”袁常點頭稱讚了一番,隨後指著方案上的第一項說道:“新製度推出,當要先立法。法律法規的條款你們羅列的很細致,沒什麼問題。不過,這些法律法規要將其分類。”

“主公,我等願聞其詳!”

對於新製度,沒有人敢說自己了解,所以,對於袁常的指導,郭嘉四人自然是虛心接受。

“首先,在這些法律法規的前麵,要加一個憲法,憲法當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應,任何人都不得淩駕於憲法之上,若有人想要顛覆憲法,則共誅之。”

郭嘉等人聽出了袁常話中的意思,重點在於任何人這三個字,也就是說包括袁常在內,憲法就是國家的根本。對於這一點,自然沒有人會反對,一旦有人的權利超出了法律的根本,那麼便會使得國不成國,家不成家。而郭嘉等人因為時代的局限性,自然想不到這一點,因為任何時代君王都是特殊的群體,法律對於他們而言,不可是一種形式。如今袁常自己提出來,那自然是最好的。

“憲法確立之後,由憲法為主,製定其他法律法規,一切法律法規不得與憲法相抵觸。其次,可根據法律法規的內容,將其分類為多個項目。如觸犯法律當判之以刑的可列入刑法;民間百姓之間矛盾而產生的案件,若無需判刑的可列入民法。大致就是這樣分類,你們可以將各個條款按照不同性質將其分類,也便於案件發生之後的判定。還有,在這些法律法規之中,可另外加入交通法一項。”

然後,袁常大致的將交通法的內容說了一些,至於更全麵、具體的內容則讓郭嘉他們來補充,能偷懶的事情,袁常絕對不會多花一分力氣。

其實,在古時候也有關於交通方麵的規定,不然的話道路上馬車奔馳,也會出現事故。隻不過,這些規定並不是在律法中正式的條文,通常對於貴族和有錢人來說,根本是可有可無的東西。而到了唐朝,交通法才被正式列入律法之中,《唐律疏議?違令》中記載:“令有禁製,謂《儀製令》‘行路賤避貴、去避來’之類,此是‘令有禁製,律無罪名’,違者得笞五十。”由此可見,古時候在交通法這一方麵的約束,比後世還嚴重,打五十板子,想想都覺得兩股顫顫。

至於增加交通法的條文,袁常沒有提什麼意見,隻不過是把規定列入律法之中。現如今的交通情況還沒有後世那麼嚴峻,因此也不用花費過多的心思,隻要對馬車和騎馬兩個做出些約束也就差不多了。

憲法和律法的事情說完,接下來便是關於各部門人手的問題了。新製度推行之後,需要用到的人手數量繁多,憑借郭嘉他們幾人根本無法做到。不過,關於這一點就不用太在意了,把漢獻帝迎接到幽州之後,百官自然也會跟來,這樣的話,人手的問題就差不多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