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 npc的謀劃(1 / 2)

清平縣縣衙中,整個縣城及其統轄區域內村落和莊子的父母官縣令範進,正與清平縣中的另外兩個‘高官’商議城外叛亂大軍的事情。

在命運遊戲規則之下,縣城的權力機關也一如既往的簡單高效。

縣令是一縣之尊,什麼都管的一把手。

縣丞則是縣令的文職副手,主管庫房錢糧等事務,也就是縣城裏的財務官。

縣尉自然就是縣城裏的治安官,跟縣城裏的軍隊體係是分割開的,隻掌管捕快差役的人事調動,以及緝捕盜賊維持縣城治安的問題。

至於縣兵,則直接聽命於縣令,每一個縣城都可以設置兩個軍候輔助管理縣兵。

在規則管控之下,以下犯上是不可能的,即便軍候想要造反,他手下的縣兵也不可能聽從命令,最多隻能帶著有腦子的藍名隊正一起造反……

很顯然,那麼做毫無意義。

因此,縣令可以是一縣之地的土皇帝!

清平縣的縣兵隻會聽從縣令的命令,而不是直接隸屬於藩鎮!

這也是藩鎮不會將騎兵隊配屬給地方縣令掌管的原因。

當然,一座縣城最多也就能養千八百縣兵,根本不敢反抗藩鎮之主。

縣令在縣城內的權限雖高,但隻要不自立,就會受到規則限製。

最嚴重的限製就是稅賦大權和招兵上限。

隻有自立後,才可以擺脫規則限製,形成藩鎮。

建立藩鎮的最低標準就是擁有一座以上的縣城。

隻有掌握過萬黃名np平民人口,才有資格建設縣城這個行政單位!

一旦一座縣城及其統轄範圍內的村莊平民人口(不包括遊戲士兵)總數低於一萬之數,行政單位將會自動降格,縣城將失去對統轄區域內村莊的法理統治權,縣城本身會降格為一個鎮,淪為隻比村莊高半級的行政單位。

行政單位高低在命運遊戲規則下會有很多權限便利。

自然而然的,一座郡城及下屬行政單位掌握的總人口必須超過十萬,否則行政單位會降級為縣城,原本治下的縣城將會脫離其掌控,變為同級的行政單位。

郡縣鎮村就是命運遊戲規則下的基本行政單位,藩鎮不過是自立者的稱呼而已。

再往上就不是城市的概念,而是區域概念了,比如行省,國家等等。

“縣令大人,我們現在足足有00縣兵,還有城防之利,外麵所犯之敵不可能攻下清平縣,用不了多少時日,國內城和周邊縣城的援軍就會抵達。

叛匪唐鴻誌不足為慮。”

縣尉林思明胸有成竹道。

縣令範進笑而不語,看向另一側的縣丞範思哲,也就是範進的兒子……

作為清平縣的土皇帝,範進將自己的兒子封為縣城文職二把手完全是正常操作……

如果不是範家沒有突破到階的武者,達不到縣尉的最低封官標準,縣尉也不會落在林思明手中。

要知道,為了拉攏林思明,範進還給他的弟弟林思安封了個守備軍候,掌管00縣兵。

畢竟整個清平縣也找不出幾個階武者,一門出了兩個階武者的林家自然被範進重點拉攏。

這可是亂世當道,手底下沒有點武者效忠,被人暗殺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