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懂草『藥』,卻不懂醫病,不過俗話的好,車到山前必有路。
當晚,元明珠就盤算了手裏頭的錢,五十兩。
不過幾個月的時間,賺了這麼多的錢,很是難得。買鋪子開『藥』鋪,遠遠不夠,不過要在城裏租一間鋪子,倒是差不多。
有了這樣的念頭,元明珠也不再進山中采『藥』,每日留了柳兒在家中收『藥』,她就去城裏,尋找合適的鋪子。
也是她運氣好,兩三日後,就找到了一家合適的商鋪。鋪子的主人原本買下鋪子,就是想開『藥』堂,隻是『藥』堂弄了一半,他家的孩子突然將他們接走了,舍不得賣,就打算找一個開『藥』堂的租出去。
鋪子很大,後麵的院子也很寬廣,有四五間屋子,不過,商鋪的主人隻願意將前麵的『藥』堂,和後麵的一間雜貨屋以及後廚租出去,至於其他的房間,不準動。
因此,租了好長時間,都沒有租出去。
不過,租金很便宜,一年才要二十兩租金,但是要求一次『性』付一年的。
元明珠看了鋪子後,覺得沒有比這更合適的了,裝修布置都是現成的,她租過來,簡單收拾一下,就能開店,省了不少事,還省錢。
隻可惜了不能住在這邊,即便這樣還是覺得很合算,當下就答應敲定了,和委托人約好,明日帶了銀子,過來簽書契。
“姑娘趕的正巧,這家的少東家,這兩日正好在這裏,明日,姑娘可親自來和他簽書契。”
第二日,元明珠帶了銀子,來到鋪子,就見到了鋪子的少東家。但是整個簽書契的過程,那人坐在屏風後,不發一語,未曾『露』麵,都是委托人來回遞書契,不過她隱約覺得,屏風後,似乎不止一人!
“日後每年的這個時候,少東家都會回來住幾日,屆時,姑娘將租金奉上即可。”
委托人笑著,將元明珠送了出去。
……
“為了她,你還真是用心良苦。”
良久,屋內響起一道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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