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芳林沒有從這個打擊中走出來,整個人失去了精氣神,全身頹然無力,好像行屍走肉一般在兩名警察的攙扶之下步入審訊室。手腕上冰涼的金屬閃逸著銀色的光芒,如此刺目錐心。
她臉上的妝容卸去,臉色慘白如雪,好似一宿未眠,黑眼圈又深又黑,泛著些許病態。
“想了一晚上,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我沒有殺她!”慕芳林仍舊一口咬定自己沒有殺人。
“我們在黎思淼的家裏除了黎思淼本人,為什麼沒有找到你的指紋?你你在浴室洗過衣服,還用吹風機吹幹,可是這些東西上麵都沒有你的指紋。而刺死黎思淼的那把水果刀上卻有你的指紋,你怎麼解釋?”
慕芳林低垂著頭,木然開口,“我當時看到黎思淼胸口插著一把刀,我以為她已經死了,我害怕自己被誤認為是殺人凶手,所以我把自己碰過的地方都擦拭了一遍。”她突然想到了什麼,眼睛裏閃過一絲光亮,“你們想想看,如果我真的是殺人凶手,我不會煞費苦心地把其他地方的指紋都擦掉,卻忽視了最最重要的刀柄。因為我根本不知道那把刀上為什麼會有我的指紋,這肯定是凶手在陷害我!”
“那你看,誰要陷害你?”
“不定我在洗手間的時候,有人進來殺了思淼,然後跑掉了,我就成了他的替罪羊。”
張奮筆疾書,寫完之後,抬起頭看向她,“我們查看了區所有的監控,尤其排查了黎思淼別墅周圍的監控,案發時,除了你,沒有其他人進入她的別墅。”
所以慕芳林的這個假設,一下子就被推翻了。一線希望,瞬間落空了,她的眼睛頓時黯然失色,頭無力地垂下。
“你你在洗手間待了將近半個時。”
“戲服是真絲麵料,上麵又有純手工的刺繡,非常難洗,而且洗好必須馬上吹幹,所以我就弄了這麼長時間。”慕芳林似乎精神有些不濟,聲音漸漸低落下來。
“根據你的口供,在案發當晚的9點30分,你正好在洗手間。可是這個時間,黎思淼給蘇晚歌打了一通電話,電話中你們爭吵了起來。”方明磊按下錄音筆,裏麵激烈的吵鬧聲傳了出來。
慕芳林雙眸漸漸瞪大,突然雙手奮力地捶打著桌子,金屬與桌麵碰撞出震耳發聵的聲音,似乎是她內心的咆哮,“我昨晚是跟思淼發生了些口舌,但根本不是這個內容,我是我們前幾爭吵的內容!對了!是上個禮拜,也她打電話找我,我就去了她家,她就用病曆還要挾我,然後我就跟她吵了起來,爭吵中難免會有些推拉動作。”
在場的所有人都愕然了,本來以為這段錄音是鐵證,慕芳林聽了這個錄音會供認不諱自己的罪行,沒有想到她一下子就推翻了。
慕芳林和蘇晚歌,肯定有一個人在謊!
“那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這個錄音中的內容是你們上個禮拜的事,有其他目擊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