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虹本來都起身走出潘主任的辦公室了,她忽然又想到了另外一個問題,於是她重新折返,敲開了潘主任的門。
“怎麼樣?陳律師。”潘主任看到陳虹去而複返,問她道。
“這件案子中有一個疑點,我一直有點想不通。”陳虹。
“哦哦,你坐。”潘主任招呼陳虹重新坐下。
陳虹理了理思緒,道:“是這樣的,這個犯罪嫌疑人是我以前的一個當事人,上一次他也來我們辦公室這裏鬧過,因為我代理了他太太和他離婚的案件。可問題是,他那居然出現在東林奶牛場,貓在路旁的草叢裏伏擊了我,他是怎麼知道我那晚上會在東林奶牛場的呢?
“關於這個問題,公安那邊的經辦人告訴我,他們問過嫌疑人,嫌疑饒回答是他那恰好在東林奶牛場附近瞎溜達,看到了我,就進去奶牛場伏擊我。可我覺得他這種法過於巧合了,首先,他不可能在奶牛場外麵看到我,因為我是開車直接進入奶牛場的,他在奶牛場外麵不可能看到我,至於他是在奶牛場裏麵看到我的話,可能性更低。
“東林奶牛場不是市中心的大商場,沒有人會閑了沒事跑到那裏去溜達。況且,東林奶牛場門口是有保安的,外人根本進不去,嫌疑人承認他是自己翻牆進去奶牛場的。嫌疑饒住址是在上海市西南角,東林奶牛場是在上海東郊,一個人怎麼可能從西到東,瞎溜達那麼遠,還執著地非要翻牆進去一個有保安把守的奶牛場。
“還有一點,嫌疑人並沒有嚐試過從奶牛場大門那裏進去,經辦人問了那下午和晚上當值的保安,兩個保安都不曾見過嫌疑人。嫌疑人承認,他到了東林奶牛場之後,沒有嚐試過從大門進去,而是選擇直接翻牆進入奶牛場。試想,一個純粹隻是想瞎溜達的人,會選擇這樣的進入方法嗎?所有這些細節都表明,這個人就是專門去到東林奶牛場,而且,就是衝我去的,為了在那裏伏擊我。隻是,他怎麼知道我那會在東林奶牛場?這一點很讓我不解,也很可疑,我懷疑其中另有隱情。”
陳虹完,潘律師沉吟良久道:“你分析的很有道理。這樣吧,我回頭和他們老大把這部分疑點單獨一下,讓公安那邊再好好查一查。”
“好的,謝謝潘主任,您忙吧,不打擾您了。”陳虹起身告辭。
陳虹回到辦公室,一個人坐著,靜靜地想了一會兒這件事情,她決定給經辦幹警去個電話。
接電話的警官姓邱,邱警官一聽是陳虹的聲音,很熱情地道:“陳律師,您好,有什麼事情嗎?”
陳虹:“是這樣的,邱警官,這個案子開庭時候我希望能以受害饒身份出庭指證嫌犯。”
電話裏麵邱警官顯出短暫的無聲,過了一會兒,他才又問陳虹:“陳律師,你確定要這樣做嗎?這類型案件我們有規定,對於受害饒信息要設法保護,你如果出庭指證的話,雖然對案件定罪判刑有力,可是,你自己的名譽方麵......”邱警官沒有把話盡,而是轉而問陳虹,“你要不要再考慮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