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簽訂贍養協議(1 / 2)

康誌勇的事情通過法院已經得以解決,當初還口口聲聲威脅自己的人現如今全都夾起尾巴,在這個法製健全的社會誰也別想張狂。

康振書的事情因為一直談不攏範哲隻好代表村委會將他們告上法庭,今就是法院開庭審理的時間,範哲早早的跟秀菊一同前往法院。

本來是想要帶康振書一起去的,怎奈何他死活就是不出院子,所以隻好由範哲來代表。

康振書的兒女走進法庭怒視了範哲一眼,眼神中充滿了對他的憎恨。

伴隨著木槌的響聲,檢察官宣布開庭。

“檢察官我們不是不管,隻是目前我們家的經濟狀況實在是困難,現在我們自身都難保了。”康誌峰開始訴苦。

“我們家那口子常年吃藥,而且這兩年我父親的藥都是我買的,我也算是盡力了。”女兒隨即也發表自己的看法。

“是啊,那可是我們親生父親,我們怎麼可能不想管呢?隻是現在力不從心。”

聽到他們這樣範哲蹭的從椅子上站起來,用手指著他們嗬斥道:“我要是個旁人,我真的想過去抽你倆大嘴巴子,這是你們該的話嗎?你們一個個住著區,住著寬敞明亮的四合院,你們父親呢?”

“肅靜,肅靜。”

秀菊輕輕的拽了拽範哲的袖子:“範書記這是在法庭,消消氣,消消氣。”聲提示道。

範哲冷哼一聲,帶著怒氣坐下來。

“據我們了解你們兩個饒家庭年均人收入都在二萬以上,按照你們目前的情況是絕對有條件去贍養自己的父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製。”

在接下來的一番激烈爭執中檢察官宣布休庭。

幾個人分別被帶到了不同的房間,接下來將要進入庭外調解時間。

“你計劃讓他們如何解決這件事?”一名檢察官對範哲詢問道。

“我?我很簡單,要麼把他們父親接走照顧,要麼就掏錢去養老院,目前老饒情況已經沒有辦法獨自生活。”範哲給出了明確的答複。

康誌峰他們這邊的調解並沒有那麼順利。

“你想想看那可是你父親,他在你們的時候不管日子多少艱苦都依然沒有放棄一個父親的責任和義務,把你們一個個養大成人,給你們成了家,現在他年紀大了沒有了生活能力,你們就這樣看著心裏能舒服嗎?”

“別人會怎麼看你們?老話都百善孝為先,對不對?”

“你們也可以想一想自己二十年後的日子,如果你們的孩子也這樣對你們,會是什麼心情?”

檢察官苦口婆心的勸著,兩個人就是不為所動,擺出了一副你你的我該怎麼做還是要怎麼做的態度。

“如果這次調解失敗那麼我們將會按照法律的程序來進行宣判,到時候可就不是你們自願不自願的問題了,何必要到那一步呢?”

檢察官的這一句話瞬間就改變了他們的內心想法。現在同意也是這樣做,不同意法院宣判了還是要那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