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庭陌沒有家,從小到大都沒有。
家對於他而言,是個無比陌生的詞彙,遠不如燈紅酒綠又喧囂的酒吧能提供給他的丁點溫暖。
打從記事起,他就很少見到爸媽同時出現,那個名字叫家的溫山別墅,永遠是冷冰冰的,比冰窖還冷,冷進四肢百骸,冷到骨子裏都結了冰。
爸爸長年不回家,媽媽的注意力永遠放在他爸外麵那些女人身上,沒有人管他,好在,後來俞晚將他帶回了自己家,給了他溫暖。
他是跟在顧珩屁股後麵長大的,顧珩對他而言比什麼都重要。
他從小最羨慕的人就是顧珩,因為顧珩的家真的就是家,有偉岸高大看著嚴肅卻無比耐心的爸爸,有年輕漂亮備受丈夫寵愛又獨立的媽媽,家裏都是歡聲笑語,笑聲能把一切的堅冰融化。
顧珩長在這樣的家庭,父親的以身作則讓他知道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愛該是什麼樣的,他懂得如何去愛人。所以,即便顧珩相貌出眾到身後永遠跟了大把大把倒追他的女孩,他沒有動心的感覺,就完全不為所動,絲毫不會想著隨便玩玩。
他曾經問過顧珩,“你想找個女人簡直易如反掌,你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會等來什麼樣的,你眼睜睜看著兄弟們換了一個又一個女人,你不羨慕嗎?”
顧珩的回複,他至今仍能記得分毫不差,顧珩說:“我知道她早晚會來,我能做的,就是把我變成最好的我,然後在碰到她的第一眼,就能毫無顧忌的表達我的愛。肉體之歡讓人沉迷,這不假,但我隻想跟我愛的人做。”
他那時嗤笑顧珩傻,但是顧珩真的等到了那樣完美的一個女人,他當時就想著,他還有資格去等他愛的人嗎?
不管他想不想,他都得承認,父親的多情母親的敏感和家庭永遠充斥著的歇斯底裏,早就在他的靈魂深處刻上了烙印,先是影響了他的性格,後又影響了他的生活態度,繼而影響了他的人生。
他不知道怎麼去愛一個人,家庭的影響也讓他打心底懼怕去愛,因為那意味著未來是無休止的爭吵和不見天日的黑暗。
所以,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也沒什麼不好。
他十三歲就走進萬花叢了,這些年他睡了無數的女人,早就成了娛樂圈最風流的代表,他無所謂,反正他也沒打算步入婚姻的墳墓,婚姻兩個字,讓他窒息。
那些女人要錢要資源,他應有盡有,不談情不說愛,這種生活模式他倒是樂在其中,他享受那些女人對他的諂媚和阿諛,享受到最後,他變得麻木。女人對他而言,就隻剩下欲望的發泄這一個用處,她們眼底充斥著的市儈,也讓他的心沉寂的更像萬丈深淵下的寒潭,任憑別人如何攪弄,都再興不起一絲波瀾。
十年前,顧珩第一次帶葉殊給他們這幫兄弟認識,那個跟在葉殊身後眼底閃著狡黠的光、臉頰上有著兩個深深酒窩的姑娘,突兀的就抓住了正在喝酒的他的眼球。
他第一次發現,原來女人的形象是靈動的,是鮮活具體的,不是他印象裏浮於他母親那表麵的咒罵和聲嘶力竭,也不是那些為了他的錢和資源而來的女人對他的討好和逢迎。
唐寧嘉不一樣,她對他是平等的,她明眸善睞奪目生輝,真的有一瞬間,他覺得眼前本來昏暗了二十一年的世界突然就有了光。
那種震撼他描繪不出來,卻讓他下意識的伸肘懟了懟旁邊看著葉殊笑的像個傻缺一樣的顧珩,盡量讓自己問的漫不經心,“你那同班同學,有男朋友嗎?”
“有,”顧珩警惕的瞪他一眼,“你別亂動心思。”
“哦,”他聳聳肩不置可否,隻可有可無道,“道德底線我還是有的,有主的女人我從不碰。”
隻是合眼緣而已,沒什麼大不了,他這麼告訴自己。
後來他留在橫店,作為楊導承認的編外人員參與了整個《方殊傳》的拍攝,無數次看到她和程屹是怎樣的如膠似漆,他也沒閑著,身邊的女人換的比衣服還勤,也不知道是想證明什麼。
《方殊傳》拍完,他偶爾能在外婆家見到她,他自己可能都沒意識到吧,他的視線會隨著她動,她酒窩裏好像真的藏滿了已有上千年悠久曆史的佳釀,讓他多看一眼,就多醉一點。
再後來,聽說她和程屹分手了,然後顧珩和葉殊也分手了,他連去外婆家的借口都沒有了,他也看不到她酒窩裏的淺笑了。
有幾次,他在頒獎典禮或者慈善晚會上看到她,也隻是掃一眼就移開了目光,他最好的朋友和她最好的朋友形同陌路,他們連最基本的招呼都沒法打。
終於,在漢頓群島孟瑾婚禮訂的酒店裏,他又看到了她,她的眼眸依然靈動,心裏怕是一個勁在罵他,麵上卻狗腿的不行,假笑到臉都僵了,他看著她傻到冒泡的樣子,隻覺得胸腔裏溢出的笑聲是實打實的笑,不用偽裝,不用勉強。
他終於發現他對她真的是與眾不同的,葉殊住院,哪怕她諷刺他銀樣鑞槍頭中看不中用,他也沒有真的跟她生氣,甚至在顧珩不想送她的時候,佯裝無意的問她一句,“順路,我送你?”隻是她對自己唯恐避之不及,快如一道閃電逃之夭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