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他自己,日思夜想,連做夢都盼著能看到沈霄穿上婚紗朝他走來的樣子。
他甚至連兩個人的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唯獨……沈霄根本和他不在一個頻道上。
其實,他也知道這種事情不能強求。沈霄對男人本來就有很深的戒心,現在能跟他如此親密地在一起,已經是很大的進步。但婚姻是沈霄的雷區,沈霄可以接受跟他談一輩子的戀愛,卻無法接受成為他的妻子。
對於沈霄來說,婚姻是一種詛咒。
如果彼此相愛,那麼為何非得領那一紙婚書呢?難道不結婚,他就不愛她了嗎?
這必然是不可能的。如果楚雲諫的愛是如此膚淺的愛,沈霄就不會喜歡上他了。
而如果彼此不相愛,那麼一紙婚書,又能保障什麼呢?楚雲諫該出軌還是出軌,不會因為領了結婚證而有所改變。
所以,在沈霄的邏輯裏,婚姻根本是沒有必要存在的東西。
如果擔心孩子上戶口的問題,那完全是沒有必要結婚的,因為現在單身女性也可以給孩子上戶口了。
回頭孩子上學,該參加家長會,沈霄和楚雲諫照樣可以一起參加,不管有沒有結婚證,該怎麼照顧孩子還是怎麼照顧孩子。
有結婚證的家庭,喪偶式育兒比比皆是,可見結婚證真的不能保障感情。
它隻能保障利益。
但問題是,沈霄和楚雲諫都各自有自己的事業,如果結婚了,反而更容易造成彼此利益的損失。
這樣的話,倒不如大家都清清爽爽的,各自顧好各自的事業,而結婚證……就算了吧。
當然,婚禮還是可以舉行的,畢竟楚雲諫看起來好像特別想要一個婚禮的樣子……雖然不太理解楚雲諫的心情,但沈霄是一個很體貼的女朋友,如果真到了她覺得可以舉行婚禮的那一天,她還是會給楚雲諫一個夢幻婚禮的。(?)
但結婚證……還是算了吧。
沈霄極度懼怕自己在法律上成為某個人的妻子。
雖說丈夫殺妻,不會按照家暴法虐待罪來判決,但這取決於檢察官取證的程度。如果檢察官無法取到有力的證據,證明丈夫是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的話,審判就會按照家暴法來判刑。
而家暴法,刑罰上限是七年。
雖說有的丈夫殺妻,會判無期徒刑。
但取證,並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容易。
很多人把妻子打成重傷,最後也還是判得很輕的——因為你無法確認他是故意傷人。
沈霄非常不理解:為什麼陌生人打陌生人,隻需證明他有打人,就可以斷定是故意傷人。
可丈夫打妻子,看著妻子遍體鱗傷,卻還是需要證明他不是故意傷人?
難道成為了夫妻,不是故意的情況下,就可以傷人也不用負應有的責任嗎?
沈霄完全不能理解。
她並非不信任楚雲諫,但從小到大的經曆和心理陰影讓她堅定了一個信念:與其將自己的命運交給別人來決定,倒不如將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裏。
所以她決定這輩子都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