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上說,七年前,有個男人認為自己老婆出軌,在老婆和‘奸夫’到店裏喝東西的時候,男人怒不可遏,拿起斧子衝進店裏,把他老婆和那個所謂的‘奸夫’都砍死了。
後來警察包圍了鋪子,男人衝不出來,最終自殺。那店裏恐怕到現在都還留著這三個人的冤魂,這種糾紛一旦處理不好,很容易給自己惹上麻煩,那些冤魂很可能會跟著你朋友一輩子。”
“叔,”馮十突然開口,“我今天到店裏看過,在店裏的不是冤魂,是厲鬼。”
男人沉默了一會兒,正色道:“那更不能繼續開下去,你趕緊跟你朋友說,這種事拖不得。”
“他就在我旁邊,都聽見了。”
我忙道:“叔叔,我聽見了。”
“聽見就好,記得,千萬別再開了。”
話說到這兒,馮十拿起手機關了免提,跟他叔叔道了謝,兩人又談了幾句,馮十才把電話掛斷。
我問他這是怎麼回事,馮十道:“昨天你來找我的時候,我就發現你印堂發黑,身上一股鬼氣,這種情況不像是路遇野鬼,加上你又是在你店裏出的事,我就請我在圖書館當管理員的叔叔幫個忙,看看這些年有沒有關於那個片區橫死的新聞。
我本來也以為隻是冤魂逗留,這樣隻要確定那鬼魂的身份,聯係上它的家人,就能解決它的遺願,但我沒想到你店裏的竟然是厲鬼。”
“我真的不能開店了?”
馮十思考了一會兒,向我道:“我知道你舍不得關門歇業,是我我也舍不得,你按照我跟你說的,白天開,晚上早點關門,我去找我爺爺請幾個高人,隻要把那厲鬼解決了,一切都好辦。”
我連謝了兩句,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隻有讓馮十多待一會兒,我請他吃晚飯。
我本想請馮十到G市數一數二的天外天飯莊吃飯,馮十死活不肯,說現在事情還沒解決,等解決了我再請他吃大餐也不遲。我心裏有點過意不去。
吃過晚飯,馮十騎著他那粉紅色的小電驢走了,我轉身回家。一到家,我就翻出了咖啡店上任店長的電話,當初我盤下店鋪的時候,就在想怎麼租金這麼便宜,沒想到店子裏竟然死過人。
不管上任店長信不信鬼神之說,他也應該把這件事告訴我,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真出了點什麼事我也好提前有個準備。
電話很快就接通了,我斬釘截鐵道:“周先生,你怎麼沒告訴我鋪子裏死過人?”
對麵姓周的愣了愣,有些尷尬道:“你、你知道了啊……”
“能不知道嗎?7年前的事而已,又不是上個世紀!”我難免語氣重了點,畢竟那厲鬼差點打死我也差點掐死陶夢。
姓周的沉默了好一會兒,才歎口氣道:“我不告訴你,就是怕你多想,雖然店裏死過人,但真的不會出什麼事,要不然我怎麼敢盤給別人?
說真的,如果不是我媳婦兒想要移民,我也不舍得把那店讓給你,我開那鋪子開了少說十年了,人跟鋪子都有感情。”
我一笑:“你怎麼能保證不會出事?”
“我當然能保證。”姓周的言辭鑿鑿,跟我說了七年前的那場慘案。
7年前,我還在高中,當時是在G市另一個區上學,本來那時候課業繁重,心思不在課本上就在同齡小姑娘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