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憶往昔(1 / 3)

貞觀年間,大唐國力昌盛,陶淩與李心火一同,來到了這富饒的長安城;而長安的繁華,也讓初來乍到的二人,頗為些眼花繚亂。

終是少女心性,李心火一到城內,便撒歡地四處亂跑,隨後便與陶淩走散了;之後,李心火去了一個她本不該去的地方!

“與子同樂”,乃長安城最大的花樓,也是郎君娘子們,最愛來的地方。

也正是在這兒,李心火邂逅了那個妖孽!

李家,乃陰陽家的一個分支,其族內的陰陽術世代單傳,且傳男不傳女!

李心火,乃李家唯一的香火,其母早逝,而父親因無法忘卻母親故而遲遲未有再娶,李父見著尚且年幼的李心火,收下了當時前來拜師學藝的陶淩。

而當時的陶淩,便是作為李家的上門女婿而存在的。

其實在李心火十五歲時,二人便是要成婚的。

可李心火認為,她的年歲還,也沒有看過外麵的世界,故而央求陶淩與她一同雲遊下,去看看“家”以外的世界。

陶淩愛惜她,自然是應了她的要求,就這樣,二人偷偷地從家裏溜了出去。

原本約好的,二人隻到洛陽轉轉後便回,哪知李心火玩地興起,非得去長安走上一遭。

而每每想到此時,陶淩總是後悔莫及

“早知道,便不讓她去長安了!”

世上沒有後悔的藥,去了便是去了,遇見了,也便是遇見了!

縱是到現在他都不曾忘記,那一日他所見到的事情!

他猶記得那,李心火站在客棧門外,任由大雨淋在她的身上:“淩,你獨自回去便可,我已決定留在他的身邊!”而後,她便走了!

他狂怒,孤身一人,殺到了“與子同樂”!

“不過一介凡人,怎敢與我叫囂?”

他看到了,他全看到了!

他唯一珍愛的師妹,正與他糾纏在一起。

“我先去解決他,你且在此等候!”

他的憤怒,此刻已經不是殺了這妖孽便可平息地了的;可不論他如何憤怒,他終究還是敗給了他,不論在哪一點上,他都輸的一塌糊塗。

論美貌,自恃貌美的陶淩,卻不及那隻妖孽的十之一二!

論地位,那妖孽可是臨朝武後,極為寵幸之人!

論力量,他是一隻擁有近千年修為的拜月狐!

“他是玩弄與你,這你都看不出來?”

“我的事情不用你管,若你不想見,大可自行回去!”

“是我把你帶出來的,我便要將你帶回去!”

“我過了,我是不會回去的,我要與他在一起,永遠永遠!”

“你不過就是他的一件玩具,等他膩了,你便沒有價值了!”

“不,他會永遠愛我的,因為,我已經有了他的孩子!”

“”

“火兒,你可真淘氣,怎麼又離開了那樓子,我不是了嗎,從今往後,你可一步都不許離開!”

“阿禾,帶我走!”

“好,我帶你走!”

“心火?心火!心火!!!”

紛亂的記憶,充斥著陶淩的腦海,令他的內息逐步淩亂!

“莫秋,莫秋,給為師去打半斤好酒來!要陳伯那家,那家那家的酒那家的”

莫秋拾起了摔落與地上的葫蘆,朝靖妖司外走去!

這十幾年來,師傅經常會像今這樣,喝地爛醉如泥,並且還用他那並不怎麼好聽地腔調,折磨著靖妖司眾人:

“撫青絲,繞指柔。

衣衫襤褸闖四洲,莫問功成名就!

紅雲女,撩心夢。

吾輩癡情歸何處,但求一醉方休!

終是敗給你了,敗給你了!

實際上,莫秋以前是不知道其中糾葛的,那時的他還以為,師傅與阿娘的關係,真的隻是單純的師兄妹呢!

“喲,官爺又來打酒吃!”

“嗯,半斤女兒紅!”

“好嘞,半斤女兒紅您拿好,官爺要不要再來點杜康,那味兒才醇哩!”

“謝謝,不過沒必要,師父隻喝女兒紅!”

關於師父為何隻喝女兒紅,這其中也是有原因的。

“今兒個,可是與子樓的莫大人娶親的好日子!”

“啥,娶親,他不是武後的?”

“你管他誰是誰的,今兒個去了就能討上一碗好酒喝,聽啊,還是窖藏多年的女兒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