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四人在在用過午餐準備回商會大廈,在等司機去開車期間,遲翊顧航之主意到路邊的公告欄,專注的看著一篇尋人啟事。內容寫著該女子是被南東洋所搶奪
“這是怎麼回事,城裏有這個女孩嗎?”
遲翊質問顧航之。
“怎麼可能有,從都城進來的姑娘,我們都有記錄,而且都是成年人,這個女孩才十五六歲,怎麼可能進我們城中。”
顧航之十分肯定的回答。
“我不在的這段時間,家裏有沒有發生什麼事,是不是有人私自將人都城人士帶回城裏。”
“家裏一切正常,沒有爺您的命令,沒人敢帶都城人進城。”
南東洋紀律嚴明,有功必賞,有過必罰。沒有遲翊的指示,無人敢私自行事。
“在看什麼呢,我們該走了。”
車子已經來了,遲翊顧航之一直站在公告欄麵前沒有移步,淩晨木清來到叫人。
“大叔,怎麼了?”
木清問道。自從之前淩晨稱呼遲翊為大叔之後,木清也跟著稱呼大叔。
“原來是尋人啟事,你認識?”
木清以為遲翊認識照片上的人。
遲翊搖搖頭。
“這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了,最近幾年來,南東洋搶年輕姑娘事件頻頻發生。專門對那些漂亮的小姑娘下手。搞得現在女孩子都不敢在晚上出門。”
木清輕歎一聲解釋。
“你怎麼知道是南東洋做的案?”
遲翊質問。
“外麵都這麼傳啊,其實也沒有什麼實質證據證明是南東洋幹的。”
木清說道。
“南東洋要這些小姑娘做什麼,萬一是人販子所為。”
顧航之疑問。
“誰知道呢,目前南東洋的嫌疑最大了。”
“你們都城自己無能找出真凶,推卸責任的本事到是一流。”
遲翊嘲諷。
“你有能奈你找出真凶啊,別光說不練。還有,你這麼維護南東洋幹嘛?”
“是啊,非常可疑”
淩晨又開始對遲翊起了疑心。木清也迎合道。
“我維護南東洋怎麼了,我可不是都城人士,再說了你們見識過南東洋,了解南東洋嗎?南東洋和都城雖說是對立的,但不代表所有城市都和南東洋為敵。就比如我們海城,就和南東洋有貿易往來,是很好的合作關係。”
遲翊十分不滿的反駁。
“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可我師傅告訴我,南東洋是天生的掠奪者,他們殘暴無比,毫無人性可言。”
淩晨也不客氣的懟回去。
“隻有弱者才會責備強者無情。”
遲翊冷笑一聲說道。
“你既然這麼看得起南東洋,你倒是找出證據證明南東洋不是強搶民女罪魁禍首。”
“好,找就找。不過在這之前我們賭一賭。”
“賭什麼?”
“如果南東洋與搶人事件無關,你就要簽下奉身契做我的仆人,隨身服侍我。”
“想的美。”
淩晨不同意。簽下奉身契約等於將自己的一身奉獻給對方,這不相當於賣身嗎。
“怎麼你不敢了。”
遲翊揚起嘴角挑釁道。
“賭就賭,如果你輸了,你就要簽下奉身契約終身聽我命令。為期十天。十天之後你如果沒能給南東洋找出證據證明他們無罪。你就得簽下奉身契。”
“成交。”
說罷,兩個人擊掌為誓,賭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