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未來的打算(求訂閱,求月票!)(1 / 2)

現在微博也拿回來了,陸旭也將和策華和平解約,以及個人工作室成立的公告發布在微博上,這個消息可是引起了軒然大波,很多人還以為要鬧很久,沒想到陸旭這麼快就和策華解約了,看來還是粉絲太厲害了,一篇長文就讓策華陷入這麼大的危機,股價大跌,當然策華內部的波濤洶湧和兆一芳的推動也是重要因素,但外麵的人也不知道這些,他們隻以為是怕了陸旭的粉絲再出更厲害的招,再不解約豈不是真要像長文標題一樣要倒閉了。

因緣際會之下,陸旭粉絲自此在娛樂圈成名,號稱“陸家軍”,別看平時比較佛係,不顯山不露水的,關鍵時刻能人輩出,戰鬥力強悍,其他家的粉絲以後想撕陸旭,都得謹慎考慮考慮能否承受得罪這樣一群粉絲的後果,經過這一次戰鬥,陸旭粉絲內部也是前所未有的團結,忠誠度和歸屬感大大的增加。

陸旭出走策華,成立工作室的消息一出,陸旭粉絲自然是普天同慶,要不是各自在天南地北,他們都想組織起來辦個酒宴了,其他人也是非常驚訝。

“沒想到陸旭離開策華之後沒有選擇再簽經紀公司,而是成立個人工作室。”

“這才出道多久啊,就發展到這種程度了!”

“還進什麼經紀公司啊,限製那麼多,萬一又鬧出什麼麻煩事,工作室難道不香嗎?”

總體上,大多數人還是讚同陸旭的決定,因為現在這時代,工作室模式確實更加吃香,現在很多明星開工作室已經不是什麼新聞了,基本上很多出道多年有一定的影響力的明星藝人們,有機會都會選擇自己當老板開工作室!

這樣做可謂是好處多多。

首先就是演藝事務決定權更大、自由度更高,明星可以組建自己的團隊,隻為自己一個人服務,而不用受到經紀公司眾多的限製,不允許接私活,酬勞要上交之類的。

第二點就是管理成本低,明星開的這些工作室,其實本質上都是個人獨資企業。從資金門檻上來講,個獨沒有注冊資金的限製,注冊費用也不高,相比其他類型的企業性質,個獨管理也更加簡單。例如不需要建賬,稅種簡單。

而有限公司則必須按公司會計製度建立健全的財務報表,繳稅的種類繁多,管理起來非常麻煩。從公司製度設置上看,“個人公司”組織結構簡單,隻有一個股東,所有者與經營者合一。

既不存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也不存在代理成本,更不存在所有者與經營者目標函數的差異,決策迅速靈活、運行效率高。對於演藝經驗比較成熟的明星來說,接洽演藝工作,比起通過大型經紀公司一層層的程序,當然不如直接自己上手來的迅速方便。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就是避稅。

就明星來說,如果是以個人名義拍戲、接廣告,那麼賺來的錢就屬於勞務報酬所得。按明星動輒上百萬的身價來看,怎麼都得交40%的個稅。

那麼,個人獨資企業性質的個人工作室就發揮了作用。

明星以工作室的名義對外承接廣告、拍片等業務,這樣個人“勞務報酬所得”就轉變成了個獨的“經營所得”,稅率就抵了一些,再加上像陸旭這樣將工作室注冊在霍而果斯這樣的地方,能省下更多錢,這就是合理避稅。

現在藝人們熱衷於成立個人工作室,主要還是現在藝人的話語權增加、娛樂圈規則更成熟,網絡平台的發展讓藝人們有了超高人氣,而資本的融入則讓藝人成為稀缺資源。

以前,資源大多掌握在大經紀人或者大的傳媒公司手裏,作為一個藝人,想要出頭就得依附經紀公司爭取資源和曝光度。

可現在不一樣了。圈內合作模式的成熟,讓聯絡方式更多樣化更簡單。而因為網絡平台和粉絲經濟的發展,明星有更多的底氣,即使成立了個人工作室,仍然會有大批的資源找上門來。

總之,明星成立個人工作室,可以更自由的選擇未來的發展方向、減少各種限製、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