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是個周末,也是個陰雨。
我這幾來到了他的家鄉,沒錯我是來找人的,找那個已經和我分別了三個多月的男人。
原因是他前幾給我發了一條微信,到:“很慶幸在幾個月前認識你並且愛上你,可是現在我們應該句再也不見。”
所以我想找到他,和他出那句話,畢竟他當初是那麼的讓我著迷。
偏偏不是那麼好運,今一大早出門吃早餐,在路上抬頭望去卻看到了一個人,或者是一個滿臉胡子拉碴,頭發油膩的人站在屋頂上。
他閉上了眼睛,臉上表情豐富的可以做一名演員,時而憂鬱,時而開心,時而又好像是痛苦到極致,一張苦瓜臉任誰看到都會一句“這個醜八怪。”
他的周圍是一片都是水漬,手上拿著一本日記本,上麵寫著幾個大字“生死已無謂,萬事何懼之?”
因為這時候可能很多人還在睡覺,而起床的人也已經在家裏生火做飯炒菜,所以周圍除了我,暫時沒有一個人。
然後,我還在用力去盯著那本書以及那個在屋頂上的人的樣子時,他向前跨了第一步,特別愧疚的樣子,第二步,十分滿足並且開心,如同自己已經解脫了一般。
看著腳底下漸漸流出來,被鮮血染紅的雨水,我看到了一個年齡不大的夥子,將自己弄得滿身狼藉,披頭散發的樣子,好似自己是個乞丐一樣的人,就這麼離開了這個世界,沒有痛苦沒有悲傷,有的是愧疚以及解脫。
我當時先是比較慌張的打了一通電話,然後拿起那本書,最後才看了一眼還沒有被血水完全遮住的那張臉。
而這時候身邊也響起了無數的議論聲,有好幾種聲音都是在評論這個男人的好與壞,就好似每個人都喜歡八卦一般,家庭身世,做過什麼好的事情壞的事情,全部都已經被人的透透的了,估計就差這個人的底褲沒被扒光了讓人好好瞧一眼一般。
而在眾人的議論聲中,10到了現場,將這個男人帶上了救護車。
突然,我發現這個人是那麼似曾相識,再努力一回想,記憶好像將我拉回到了一個月前,沒錯他就是我要找的那個人。
那是三個月前的一個晚上,在廣州塔,因為我住的地方近,所以每會來廣州塔逛一圈。
但是那我記憶很深刻,因為我在珠江邊散步,然後突然之間,一群人圍在下麵往上看,我一開始還以為是外星人來了,因為我近視眼根本看不到上麵居然還有個人。
當時我就在想,是不是應該出門經常帶著望遠鏡?因為我可不想戴眼鏡,因為那會讓我更加的不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