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們已經不記得周曉霞具體了什麼,隻記得周曉霞在大庭廣眾之下田夏是單親家庭,隻記得田夏周曉霞看不起她。
田夏的戲還沒完,她打著哭嗝:“我沒有媽是我的錯嘛?我也不願意啊,她憑什麼拿這個看不起我,嘲笑我。接我電話就接我電話,憑什麼泄『露』我的隱私……”
同學們都在對周曉霞指指點點的,周曉霞覺得自己百口莫辯,她哪裏了看不起,嘲笑她的話了。
可是,這個時候,沒人記得她到底了什麼,隻看得見田夏哭得傷心。
田夏到她泄『露』了個人隱私,周曉霞突然心裏打了個寒戰,上次是自己誹謗讓賠的錢,這次她要是又自己泄『露』個人隱私讓賠錢怎麼辦。
錢啊,周曉霞可沒錢再賠了,她也是會看顏『色』的人,當即就對著田夏:“田夏同學,對不起,我不應該借你的電話,還在班級你的私事。”
田夏紅著眼睛看著她,“傷害都造成了,這些有什麼用呢。”
周曉霞還要什麼,課間休息結束了。
教授看著下麵的學生都無心聽講的樣子,就問前排的同學怎麼了。
前台的同學也是個妙人,“周曉霞中午幫田夏接羚話,知道了一些田夏的隱私,就在課間直接了。田夏周曉霞不應該當眾出來,泄『露』個人隱私。”
法律嘛,本來就是一門需要具體應用的學科,實務與理論相結合,枯燥的法條誰還不會看不會背,可是會看會背就能應用好法律嘛?這個肯定是否定的。
教授難得找到身邊的例子,“哦?還有這種事。”
前排同學點頭。
“個如話實際上就已經屬於個人隱私了。每個公民都有隱私權,隱私權是自人人享有對的對其個饒、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項支配的一種人格權。”
教授繼續:“在我們總結的十類侵犯隱私權的行為中,我猜周曉霞同學的行為大概是泄『露』公民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當然啦,老師的有點嚴重了,這個呢,也不能就草率地認定為是侵權行為。”
“我們在認定是否侵權的時候,和侵犯其他權利一樣,需具備侵權責任構成的一般要件……”教授就此引申開去。
周曉霞卻聽得一身汗,想衝上去讓教授別了,別回頭田夏又把自己給告了。
她看田夏的眼神都帶著心翼翼了。
田夏其實是憤怒的,雖然她一開始就沒把陶金玲當自己媽對待,但是不代表她願意大庭廣眾之下讓所有人知道自己的“身世”,哪怕現在看來,她的“身世”要比大家知道的複雜得多。
至少複雜到了她自己都弄不明白。
坐在後排的卓航看到田夏的紅眼睛,又想起了她剛剛的話,甚至想起了家裏的事。
因為家庭的原因,作為鋼鐵直男的他甚至有些理解田夏的,理解到有點兒心疼她。想幫她把臉頰的頭發撥開,想幫她把腮邊的眼淚擦幹,想給她肩膀讓她靠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