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完美辯護(1 / 2)

“一份贈與合同,在雙方當事人意願表示真實的情況下,交付既宣告完成。沒有法定撤回事由,且整個贈與行為完成達十年之久,如今再來起訴,已經是令人驚訝的行為,看在那大幾百萬的訴訟費用上,我會讓你心服口服。”盛秋行慢條斯理的翻開一份文件夾,拿出第一份筆錄,“這裏邊是當年在贈與現場,全程見證原告將《盛世山河》隨同河中酒店的交易合同一起交給了被告的見證者,所做出的證人證言,收集過程符合法律程序固定,每份證人證言後有簽名有手印,且所有證人都願意出庭作證或接受法庭問詢,一共十一份,全在這裏。”

“假的吧,都是假的吧,已經過去了十年了,你怎麼可能知道當年誰在現場。”劉大民喃喃。

他的聲音雖然很,卻仍是被盛秋行聽的清清楚楚。

既然對方不死心,那就用最簡單直接的方式,壓的他們不能翻身。

“因為有這個。”盛秋行取出一張大合照,年代有些久遠,照片已經卷邊泛黃,但依稀還是能夠看到整個照片是在當年的河中酒店的大堂之內拍攝,照片的背景正是懸掛在牆壁上的《盛世山河》,“酒店賣了,酒店的員工大部分被解雇,簽訂合同當,便是離別之日,為了紀念共同工作二十七年的這份情誼,所以才有了這張大合照,我走訪了還留在本市之內的十一位員工,他們全都能清晰的記得那決定命運的一所發生的每一個細節。”

劉大民突然站了起來,看樣子是想要什麼,又或是用咆哮和憤怒來否定盛秋行所拿出的證據。

在他情緒瀕臨崩潰的邊緣時,他聘請的律師,急忙攔住他。

“劉先生,你冷靜些,案件交由我們來處理,我們是專業律師,一定會從最專業的角度為您服務。”

“這裏是法庭,控製不住情緒,影響了案件審理,他真的會被法警架出去好好冷靜的。”

劉大民暫時被勸服住,原告方律師做了個手勢,意思是請盛秋行繼續。

“既然確定了是合法的贈與行為,這個案件也可以結案了。”盛秋行將手中的證據提交到了法官那邊,便直接合上文件,準備退庭。

法官邊看邊點了點頭,“原告方,可還有什麼話好?”

“我們這裏也有相關證據,恰好可以反駁盛律師剛才給出的結論,這非但不是合法贈與,而是一起早有預謀的詐騙行為,從河中酒店遇到資金周轉危機的最開始,一直到我的當事人劉大民先生意欲出賣酒店變現還債,再到後來被告周憑祥突然出現,商討出資購買事宜,對方的真正目的都是要得到這幅價值不菲的傳世名畫。”坐在劉大民旁邊的律師回想著剛剛盛秋行打開文件夾的瀟灑樣子,唰的掀開了文件夾。

“我方所提供的第一份證據,正是周憑祥在河中酒店內的住宿記錄,二年的時間裏,周憑祥共計十四次入住河中酒店。”

他完,還特意停頓了一下,等著盛秋行反駁。可惜盛秋行根本不準備開口,冷淡的神情幾乎沒有任何變化,任何人都無法從他的神情裏,讀懂他的真正情緒。

控方三名律師便隻當他是強撐著表麵的鎮定。

“我方所提供的第二份證據,是周憑祥是西南某省書畫院的會員的官方證明,他本人對於書畫藝術品有頗深的造詣,具備鑒定辨別藝術品價值的能力。而第三份證據,是周憑祥曾投資一間名為山水間的藝術品畫廊,常與友人在畫廊內交流,期間多次提到過河中酒店大堂內所懸掛的著名書畫家潘博庸所繪製的頂級巨製。”

他清了清嗓子,給出了結論:“由這三份間接證據,可以推測出周憑祥是早已對《盛世山河》有了清晰的了解,那麼他在明知道這幅名畫的真正價值,卻隱瞞假裝不知,順水推舟,借由收購之機,利用我方當事人的感恩他雪中送炭的心情,而得到了畫作,可認定為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即為詐騙。”

全場鴉雀無聲,所有目光,全集中到了盛秋行那裏。

“對,就是詐騙,我就是詐騙的吧,看你還敢笑我沒文化。”劉大民轉怒為笑,他審判的律師團也露出了滿意的神情,對於所找尋到的案件切入點感到相當的滿意,他們手上還有其他幾份與之相關的證據,足以左右案件的導向,即使對方是盛秋行,也依然要在紮實的證據鏈麵前俯首認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