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調節飲食後還剩個五六分鍾,時間並不多,於是希比克率先打破了被幾人沉思所營造出的寧靜氣氛。
“在想呢,”鄧尼爾應答道,“唉,主要她們能破壞方塊所以沒什麼辦法。”
布魯爾緊接道:“再者,女巫正常形態下就比什麼僵屍啊骷髏啊要麻煩的多。”
“當年,我們不是一起在山洞裏麵迎擊過女巫嗎,那次怎麼打的誰還記得嗎?”麥希比忽然想起來。
“不記得。”斯尼爾首先道。
“不記得。”希比克緊隨其後。
“等等好像我還有一點記憶”布魯爾仔細回憶,捂著腦袋躺了下去。其他人看著布魯爾的後腦勺,然後又把目光移走,看著隊長鄧尼爾。
“啊呃,我也沒法子。”鄧尼爾攤出雙手。
然後,布魯爾猛地坐起,右手捶了一下自己的右腿,大呼道:“我想起來了!當初我左手釣魚竿右手鑽石劍衝上去的。”
“哦,釣魚竿啊!嗯也許可以考慮。”
“嘛,麻煩。還不如用岩漿倒。”麥希比嘀咕著。
“女巫有抗火藥水啊傻子!”希比克眯著眼盯著他。
“好了繼續討論,快!”鄧尼爾及時打斷了兩人。
當燈第九次熄滅時,十分鍾已經過了九分四十五秒,所有人站了起來,開始各自準備。就個人素養而言,15秒鍾綽綽有餘。
總而言之,他們討論出了以下幾種方案:
第一種,暗處放箭。最佳人選自然是斯尼爾,次則希比克。即,在其他人奮戰時,找準時機放箭,並且可以考慮放“火箭”,即在眼前放火而保證自己不燃,使得箭矢穿過後附帶效果。其優點在於它是遠程攻擊,不易受藥水攻擊。但是鄧尼爾對此方案並不特別放心與滿意。其原因是女巫容易“找上門來”甚至拆方塊,而且火會使得看不清目標或可能引發光的折射攻擊己方。奈何時間不足,因此決定先試用。
第二種,“速”戰“速”決。最佳人選是麥希比,次則布魯爾。即,使用希比克給的迅捷藥水,用極快的速度和反應力在女巫群中展開攻擊。優點是不易受藥水攻擊。但缺點是高速運動所需要的反應力可能使人身快速疲倦而後無法應對;而且可能躲一個女巫時受另一女巫的攻擊。但是也決定先沿用。
第三種,高處迎擊。最佳人選是麥希比,次則鄧尼爾。即字麵意思。優點是便於高手移動且女巫不易上來,而且麥希比以俠盜本領便於移動,鄧尼爾手速極快。缺點是女巫如果真的上來這個方案鄧尼爾倒認為安全性挺高。
第四種,魚竿作輔。最佳人選是布魯爾,而且似乎沒有第二人選。這是布魯爾用過而且熟練的招式。本質是用魚竿將女巫拉近身邊,後用劍迅速了結對方。缺點是這次女巫擁有超強思維,該方法不一定能實施。
第五種,二次討論。然而,該方案剛被提出,就被毫不猶豫地否決。
因此,每個人都將能找到自己在戰鬥中的位置,大多還能改變自己的位置。
因此。
“戰鬥開始。”空間中並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但是聲音卻同時響徹在所有人的腦海裏。那是一種極為空靈而舒適的聲音,盡管五個人已經來不及再品味了。
女巫是從上的某幾個坐標掉下來的,斯尼爾第一眼望過去,嘴中輕輕報出了“9”這個數字;布魯爾第一眼望過去,右手在身邊物體一調,掏出魚竿,將要動用第四個方案;希比克壓根沒有抬頭,隻是把迅捷藥水、跳躍藥水等物品丟給布魯爾與還未行動的麥希比;麥希比第一眼望過去,由前幾個女巫出現的坐標大致推測出了所有女巫的大致範圍,往左邊牆上一跳,在達到最高點時往自己腳下把方塊一搭,落到上麵的一瞬間再次起跳,再反複這個動作。女巫全部落地的一瞬間,麥希比已經足足比所有人和女巫高了好幾米,這就是三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