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評評理啊,這個女人剛才撞到我身上,把我剛買的手機給撞飛了。你們看,我這手機屏幕都碎掉了,是不是要她賠錢啊?”一個男人手裏拿著一架嶄新的手機,手機的屏幕已經布滿了裂紋。
而他一直在說的那個女人,雲空居然認識。那個人居然就是剛才買了他店裏鞋子的那個大媽。
“是啊,這肯定要賠錢啊!”
“你看這手機,都摔成這樣了。這還是最新款的呢,估計要大幾千金幣吧。剛買來就摔破了,這也太倒黴了吧?”
路人指指點點,那個大媽當即就拉下臉來。
“是我故意撞的你嗎?是我故意撞的你嗎?你看看我這鞋子,剛買來的就斷了,誰來陪我鞋子?!”大媽脫下紅鞋,鞋子跟已經斷裂了。
大媽豐滿的體型拿出高跟紅鞋,一股充滿違和的詼諧感彌漫全場。周圍圍觀的人群已經不在意到底是誰對誰錯了,他們現在都在討論著大媽的這副窘態。
商業住宅區裏的大部分人,都是給人打工的上班一族。每天努力工作,才能在這個區域安然地生活下去。好不容易有時間放鬆一下,來逛逛街,這種難得的趣事是他們平日裏隻能在電視和網絡裏看看的段子。
大媽他們的感受他們完全不在乎,他們隻想讓自己娛樂放鬆一下。
就連那個被大媽撞壞手機的人,都不再那麼板著臉,一副憋著笑的樣子。
大媽哪裏受得了這個氣,看到出來看戲的雲空,仿佛找到了正主。
“你賣給我的鞋子有問題!快點賠錢!”大媽氣勢洶洶地拿著鞋子走了過來,就差把鞋子拍在他的臉上了。
雲空打了個哈欠,將門邊放置的廣告版舉了起來,手指點在了最後一條上。
最後一條寫著,本店折扣商品,一旦離場,概不負責。
雲空轉過頭看向了漢斯:“警官,這個條約應該是合法的吧?”
漢斯從店內走了出來,看了看廣告版上的幾條消息,點了點頭:“合法。”
能夠在娛樂城裏混跡出一個店鋪並且開店營業的,要說會讓警衛留下把柄,雲空是怎麼都不會相信的。既然老板敢這麼寫,肯定是和警衛們已經達成了共識了。雖然這一條規定看起來很過分,沒有人性,可隻要警衛不管,那就是合理的了。
大媽看到有警衛出現,頓時沒了氣勢。她狠狠地瞪了一眼雲空,將另一隻腳上的鞋子踢飛,光著腳準備離開。
“不許走!你還沒賠錢!”那個摔壞了手機的男人連忙追了上來,拉住了大媽的包。
包的帶子掛在了大媽的脖子上,被大力拉扯之後,差點讓她窒息。她回過神來,一把將包拽了回來,轉身狠狠地踢在了那個男人身上。
也不知道她哪裏來的怪力,將男人一腳踢進了尼叩鞋店裏,將鞋架砸的七零八落。鞋架上的鞋子都掉在了地上,鞋盒裏的新鞋子也都因此蒙上了灰塵。
“警官,這事情你可不能不管啊!我這損失,必須要有人陪!”
一個肥頭大耳的胖子從人群外擠了進來,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像漢斯訴苦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