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五章 抓孔府大管家(1 / 3)

向前走了幾步,許顯純略微一愣,隨後又退了回來。

他有些遲疑的看著陳洪,隨即問道:“陳公公,我有些事情想問衍聖公,不知道可不可以?”

陳洪本來已經轉身走了,見到許顯純又走了回來,略微一愣之後便知道他有事情。

此時聽了許顯純的話,陳洪心中一動。不過,陳洪不是許顯純,更明白陛下的心思。

陳洪輕聲地咳嗽了一聲,有些不快的道:“許顯純,你是耳朵聾了還是怎麼地?或者是你故意聽不見?陛下剛剛是怎麼的?”

“回公公,陛下嚴查到底,無論牽扯到誰,一律不姑息。”許顯純正了正臉色,連忙道:“我知道怎麼做了。”

“那就快去辦吧。”陳洪擺了擺手道。

離開屋子之後,許顯純很快就在外麵找到了手下。

對著他們招了招手,許顯純問道:“之前陳公公抓的那些人還在嗎?”

“回大人,全都在咱們那裏關押著。”手下連忙道。

“那些人”自然就是之前陳洪抓的那些倒賣糧食的人。根據錦衣衛探查的結果,這些人都是孔家的人,隻不過一直被看押著,還沒審問。

這些人沒有爆出自己的主子,畢竟按照大明律,他們可以不。在大明律之中,有親親相隱的法。

早在漢代,就已經將儒家經典作為裁判案件的理論依據,史稱“春秋決獄”,正式確定了“親親相隱”的司法原則。

此後,曆代王朝都延續了這個原則,並加以發揮。唐朝將其擴大到了“同居相隱”,就是沒有親屬關係的奴婢等也負有相互隱瞞犯罪的義務。

《大明律》同樣規定了“同居親屬有罪互相容隱”“弟不證兄、妻不證夫、奴婢不證主”的法律原則。

兒子包括兒媳,若向官府告發父親、公公的罪行,官府將以“不孝”罪對兒子、兒媳處以重刑。

當然,“親親相隱”原則的適用也是有其例外情況的。由於親親相隱的理論基礎在於“孝”,而根據儒家理論,封建社會的最高利益自然是臣民對君主的“忠”。

那麼,當忠和孝發生衝突的時候,隻有舍孝而取忠。因此規定:“謀反、謀大逆、謀叛,慈三事,並不得相隱,故不用相隱之律。”

也就是謀反、謀大逆、謀叛三種罪,不適用同居相隱這個原則,必須揭發。(謀反和謀叛都好理解,這個“謀大逆”的罪名,是指破壞封建皇帝的宗廟、陵墓及宮闕的行為。)

原本這些人為孔家隱藏,如果真的要審問的話,反而容易橫生枝節,也沒有辦法牽連到孔家的頭上。

但是現在卻不一樣了,整件案子已經成了謀反的案子,陛下被人刺殺,早就有了名義。

牽扯到謀反的案子,那麼也就牽扯到了忠,無論怎麼做都不過分。

在剛剛離開陳公公的一瞬間,許顯純已經想到該怎麼做了。

“把那些人全都帶過來,本官要好好的審文。”許顯純冷笑著道,

“是,大人。”手下的人看到許顯純的笑容,不由得哆嗦了一下,自然是不敢怠慢,連忙答應,隨後便去招呼人手了,準備讓他們去提人犯。

等到他們回來,人犯也都押了過來。

“領頭的那個叫什麼來著?”許顯純看著眼前一溜排蓬頭垢麵的人犯,直接道:“先把他給我提上來,今就從這個領頭的開始。”

“大人,這個帶頭的人叫做孔尚禮,據是孔家的旁係。”手下連忙道。

“那就他了。”許顯純點零頭,坐在椅子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道:“先吊起來,抽二十鞭子。對了,別忘了蘸鹽水,你們這些人就是粗心。不蘸鹽水那多沒意思,用刑不能夠節省。懶惰怎麼升官?”

底下的人連忙唯唯諾諾的附和道:“是,大人,我們馬上就辦。”

手下人恭敬的答應了一聲招呼,連忙將孔尚禮給抬了上來。

此時的孔尚禮十分驚恐,七扭八扭的想要掙脫開,忍不住大叫了起來,“大人,大人,這是要做什麼?”

這些錦衣衛可不是好相與的,動作利索的就剝去了孔尚禮的上衣,剝去了褲子,隻留下了一條短褲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