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回,於馨算是成功了,好像人氣很不錯。
第二,於馨又要蘇伏威帶她來藍波灣唱歌,蘇伏威當然答應了。這回,於馨向馬亦彪提出來要單獨演唱,馬亦彪架不住她那放電的眼神就同意了,還準備了獻花等著於美女凱旋。
可是,單獨一唱,因為失去了蘇伏威這個主唱,哪怕於馨再漂亮再賣弄風情,因為實在唱得不是那麼好,特別是跟蘇伏威唱的差距太大了,歌迷就不怎麼買賬了。
自然,唱了一首就被轟下了台。
於馨向馬亦彪要三百塊錢報酬的時候,不想做虧本生意的馬亦彪很惱火,氣衝衝地:“這回你表現不怎麼樣,簡直是在趕客。你是蘇伏威帶過來的,她必須為你承擔損失,給你三百塊,她那裏就要扣掉二百塊。”
蘇伏威知道情況後瞪著眼問:“為什麼要扣我的錢呀?”
馬亦彪怒道:“沒看見歌迷那反應嗎,這是在趕客呢,不明白嗎!”
蘇伏威怒道:“我隻是帶她過來試唱,登台不登台,是否單獨唱是你的主意啊。是你同意她唱的,還準備了獻花等著她凱旋,怎麼又扣我的錢呢?”
馬亦彪怒道:“你要是不帶她來,我會叫她登台唱嗎!”
唉,真是強盜邏輯,馬亦彪這子真的是鑽到錢眼裏去了,六親不認的,翻臉也特別快,跟他不清。也罷,不就是二百塊錢嗎,我就幫她出了這錢吧,大一點格局看,於馨是我的好朋友呢。
朋友重要,友誼第一喲,二百塊錢算什麼呀,你馬亦彪在乎我蘇伏威不在乎呢。
反正在藍波灣也賺大錢了,有道是,不忍則亂大謀,就忍著,不跟他計較吧。
晚飯後,蘇伏威沒有什麼業務要做,就出去走一圈吧。
今蘇伏威心情比較好,開著鳳凰牌慢慢走著,就當是兜風吧,微風拂麵、好生愜意。
走著走著,前麵廣場上有一大批人在爭吵,路堵住了,怎麼回事?
仔細一看,爭吵的人都是些大媽大嬸,好像是在爭奪場地。
啊,新聞經常報道廣場舞大媽大嬸經常因為爭場地而大打出手,她們的戰鬥力爆棚,或者合力推走占場的私家車,或者大罵區的讀書郎,或者跟製止她們播放高分貝神曲的居民們對罵,扔水球炸彈;或者兩支隊伍爭場地互相對罵對打潑顏料等。
那就去現場領略一下吧。
不對,你怎麼能持看熱鬧的心理呀,你是江城響當當的新聞人物呢。
應該去製止她們的不文明行為,你有武功了,再也不怕被人打成熊貓眼了。
不管輿論如何看,跳廣場舞也是全民健身活動,她們的熱情不應該被熄滅,隻是要正確引導。
過去一看,好家夥,不是兩支,是三支大媽隊伍在爭奪跳舞的場地。
這個世界到處充斥著利益爭奪,大家太浮躁,也太自私,什麼利益都要爭一爭,為什麼不能好好商量著辦呢。
可是,那些爭場地的廣場舞大媽卻不是蘇伏威這麼想的。
“這塊地一直是我們在跳的,你們憑什麼強搶啊?”藍花紅衣大媽唾沫橫飛。
“這地又不是你們家買的,憑什麼你們就不能跳啊?”玫紅舞扇大媽據理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