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凶殺人可以,但親手殺人豈是那麼簡單的事?
那不僅是一種膽量上的區別,更是要心狠手辣,心理素質也要很強大。
光是視覺上的ci激都可能讓人受不了。
除非是衝動之下殺人,根本就沒有想那麼多,否則的話,在冷靜的時候下手,是很難下得了手的,需要做很多的心理建設。
宋誌恒說到底也隻是個普通人,握著匕首,光是想象到他殺人的畫麵,他就已經全身都在顫抖了。
不過,一回生,二回熟。
通常在跨出這艱難的第一步後,往後要再殺人的話,就會遠遠比第一次殺人簡單許多。
有人甚至會殺人上癮,心理慢慢的變得扭曲,從殺人中得到一種難以言說的快gan,成為人們常說的心理變tai。
張欣娜是個女人,從表麵看也是個弱女子,可她卻是親手殺過人的女人,心腸特別的狠毒,隻是外人不知道這些而已。
看著宋誌恒握著匕首,站在那裏半天都不動,全身還在微微顫抖,那害怕的樣子像極了慫包。
張欣娜的雙眼眯了眯,頓時就露出鄙視之色來,目光陰狠地盯著他,“慫貨!還愣著幹什麼!這點事都不敢做,你算什麼男人?”
“可可……這殺人是犯法的事,跟跟……跟是不是男人有什麼關係?”宋誌恒愁眉苦臉地看向張欣娜,見她眼神凶狠,都快要哭了,“更何況,男人也不一定就敢親手殺人啊。”
他除了不敢親手殺人之外,也怕這件事要是敗露出來,他會被認為是主謀,直接將他認定為凶手,那下場不也是死嗎?
“我們為什麼要親手殺了她?不如……花點錢,叫別人動手?”宋誌恒用著商量的語氣。
能花錢讓別人做的事,為何要親自動手?這麼高風險的事,根本就不值得自己親自動手。
“讓你去,你就去!廢話那麼多!”張欣娜不耐煩地出聲,甚至都想踹他一腳。
像這些殺人的事,自己動手才有快gan,更何況她還要將宋誌恒拉下水來,免得有天被宋誌恒這個渣滓給陰了,把罪名全都推到她的身上來。
隻要宋誌恒也動手了,就算將罪名都推到她頭上也沒用,留下的證據同樣會指向宋誌恒的親手參與。
不過,宋誌恒都同樣動手了,等事情敗露的時候,他也不敢隻將罪責推到她的頭上來。
宋誌恒咽了咽口水,握著匕首,腳步艱難地挪動了兩步。
他想要閉著眼睛,衝過去就給蘇雲朵紮上一刀,可深呼吸了幾次後,他還是慫了。
腦子裏總是想到他紮了蘇雲朵一刀後,她身上的血就會噴出來,濺他一臉,光是想想就又惡心又令人恐懼。
宋誌恒轉了個身,目光落在張欣娜的身上,露出討好的笑意,“我覺得吧,就這樣紮刀的話,就算避開了要害,也讓我們玩不了多久,不如我們換種方式折磨她,然後握著她的把柄,我們就能控製她,想玩多久都行,她要是敢自殺,我們就把那些把柄公布出去,讓她死後身敗名裂,家裏人也不能安生。”
聽著宋誌恒獻出的計謀,張欣娜露出很滿意的笑意,感覺他說的也有道理,不由得笑著點了點頭,“你倒是提醒了我,貌似你說的這個辦法更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