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孝民回家後,一直睡不著。李明卿被殺,整個城市的軍警憲特都瘋了一般。就算顏森再藝高膽大,也不能冒這種沒必要的險啊。
他給錢鶴庭的情報裏,明了自己最大的擔憂。而且,他將情報一科的網都撒了出去,還懸賞“緝拿”槍手。如果顏森真的落在自己手裏,如何麵對這位曾經的教官?
而且,顏森知道胡孝民的身份,在臨訓班培訓過,隻要他出這一句,胡孝民的身份就暴露了。
當然,顏森性格堅毅,就算真到了那一步,胡孝民也相信,76號撬不開他的嘴。
他真正擔心的是柳娜梅,顏森有一個很不好的毛病,喜歡去找姑娘。他來上海,必然會混跡於各種娛樂場所。
如果他不能在短期內離開的話,以柳娜梅今的做法,很有可能找到顏森。
胡孝民的擔憂是有依據的,此時的顏森,正在大馬路的白玫瑰舞廳,懷裏正摟著一個漂亮的姑娘。
他之所以沒有及時離開上海,正是因為這個叫盧文英的女子。盧文英是白玫瑰舞廳的當紅舞女,長得柳腰豐胸,秀腿圓臀,更兼一口吳儂軟語,柔得能讓下男人盡折腰。喋血殺手更愛溫柔鄉裏縱橫馳騁,顏森此時深陷溫柔鄉己不能自拔。
“知道這是什麼嗎?”顏森掏出一把巧的手槍,這把手槍很,能放在手掌裏。這是勃郎寧1906袖珍手槍,還有個外號:“掌心雷”,威力不大,射程也隻有三十米,但在有效範圍內還是能殺人的。
顏森白除掉李明卿,正是用的這把掌心雷。近距離射擊,一槍致命。他對自己的槍法非常有自信,當時的情況,他也隻能開一槍。
這麼的槍,拿在手裏,旁人都不會發現。這也是他能接近李明卿,射擊之後還能從容離開的原因。
“這麼的手槍,又這麼輕,放在我手提包裏都行。”盧文英把玩著這把手槍,不僅沒有害怕,反而很好奇。
“喜歡?送你了。”顏森拿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豪爽地。
對他來,再好的槍也隻是工具。隻要佳人喜歡,不要一把槍,把命給她都行。
“真送我?”盧文英摟著顏森的脖子,一臉“欣喜”地。
能在白玫瑰舞廳做當紅舞女的,自然也不是一般的人。她也是幫會中人,拜了一位過房爺,曾經也擺過花會,還開過妓院。
她跟男人相處,當然不會喜歡什麼武器,她相中的是顏森口袋裏錢。顏森豪氣過人,對她非常大方。她之所以“喜歡”,主要還是想討顏森歡心。
顏森在盧文英臉上親了一口,笑眯眯地:“雖然這也是我心愛之物,但誰讓你是我心愛之人呢。這可不是一把槍,更是一把殺過人的槍。知道今上海最轟動的是什麼事嗎?”
“今?要最轟動的事情,莫過於李明卿被殺了。你殺的?”盧文英突然眼睛一亮,她一點也沒覺得害怕,反而很是仰慕,發自內心的仰慕。
李明卿是什麼人?大上海鼎鼎大名的幫會人物,因為與趙仕君的關係,可以,他在上海權勢滔,跺跺腳,上海都要抖三抖的人物。這樣的大人物,真要死在顏森手裏,她真覺得顏森是個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