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偶遇(2 / 2)

紙條後麵,寫了一個很的“李”字。顯然,這是出自李公樹之手。

胡孝民劃起一根火柴,將紙條燒掉,扔到煙灰缸裏後,拿出煙,又點了根火柴,點上煙後,用快燃盡的火柴,把燒成灰燼的紙條搗爛。

在九風茶樓坐了一個時左右,胡孝民開著車子離開。他先去了延年坊7號,換了全套黑色的衣服和鞋子,還帶上了假發。

手槍除了嚴青山給他的那把外,他還帶了一把備用的手槍。將兩把槍手拆開,仔細地擦拭之後,才從後門離開。

他沒再開車,步行到赫德路,先人力車再出租汽車再步行,輾轉三次後,才到了今晚的目的地:大沽路9號。

這是陳餘清在上海的住處,他平常住在南京,這裏隻是臨時落腳之處。就算在上海,也隻是晚上來過夜,除了他和一個保鏢外,沒有請傭人。

陳餘清每次來上海,都要在歌舞廳或賭場玩到半夜才回來。他以前是反共同盟軍的總司令,其實就是打著反共旗幟的土匪,晚上睡在外麵沒有安全感,不管多晚,都要回來睡的。

這個地方,之前胡孝民偵查過,對周圍的地形有所了解。房子裏沒燈光,門口掛著鎖,他知道陳餘清還沒回來。

胡孝民暗忖,看來自己的運氣不錯。

當然,他的運氣好,代表著陳餘清就要厄運降臨……

胡孝民看了看時間,都快半夜了,陳餘清竟然還沒回來。他在前麵轉了轉,確定周圍沒有異常後,又站在牆角,仔細聽著裏麵的動靜。

優秀的獵手,總是有足夠的耐心。

等待的時間,胡孝民必須隱藏好自己,不能走動,不能抽煙,他站在牆角,像一個黑色的幽靈,與黑夜完美融合為一體。他拿出一雙手套,輕輕帶上,又把嚴青山的手槍拿出來,將子彈上瞠。

之所以選擇陳餘清作為目的,除了因為他甘心投靠日偽當漢奸賣國賊外,還因為他當初在溫州、台州一帶組織的“反共同盟軍”,殺害了很多革命群眾和戰士。

特別是對共產黨和他們的家屬,動輒就是割人頭、開膛破肚,把活生生的人,推到井裏活埋,或者活生生燒死。他的那些暴行,比日本人都要狠。當地的群眾,對陳餘清可謂咬牙切齒,恨不得能吃他的肉喝他的湯!

這樣的劊子手,搖身一變,竟然成了南京新政府的軍事參謀,掛著將軍的頭銜,還能過著花酒地的生活,是老的不公,更是那些犧牲的戰士和同誌們的悲哀!

淩晨兩點時,大沽路上的車子都很少了,胡孝民卻依然悠閑地站在那裏,一點也不著急,似乎在等自己心愛的戀人。

終於,一聲喇叭:“嘀嘀”,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一輛黑色的林肯牌汽車,停到了大沽路9號門口。

胡孝民側過身子,迅速瞥了一眼,看到前排先下來了一個人,看了看四周後,拉開後麵的門,又鑽出一個大腹便便的男子,手裏還提著一個皮包,看身形和姿態,正是陳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