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吳偉堅持要帶上自衛的武器,三人選擇開車。
前往蘇瀑市有兩條路,一條北路,沿著沿著落基山脈山麓,由拉皮德城進入南達科他州,然後橫穿整個州府,抵達南達科他州東部的蘇瀑市。另一條則是南路,走金博爾進入內布拉斯加州,橫穿內州抵達奧馬哈,然後北上進入南達科他州的蘇城,再到蘇瀑市。
由因為某人的懷舊情緒作祟——李承曾在奧馬哈撿漏一件溥倫貝子的鳥籠,所以大家選擇走南路,從奧馬哈北上。
內布拉斯加州位於嶺國大陸的中點,有點類似於長安之於內地,是嶺國印第安歐圖族的傳統居住地之一。
高速公路沿著南普拉特河,一路上風景真心不錯,人跡罕見,自然環境保護的相當原始。草原的青草不高,可點綴在其的野花,極其的漂亮,如同一個青翠色的地毯一般,遠處的山坡大片大片顏色深綠的鐵鬆,湛藍的天空不時的盤旋著白頭鷹,清新的空氣讓人舒心。
隻是,這會三人都沒什麼心情停車欣賞,傑夫將他的這輛福特150皮卡油門踩到底,嗖嗖往前竄。
夏延到奧馬哈八百多公裏行程,七個小時完成,在奧馬哈短暫補給後,趁著夜色未黑,又趕了三百公裏行程,抵達南達科他州的蘇城,此時,距離蘇瀑市已經不足一百公裏。
在蘇城找了家酒店歇腳,明天直接趕到莫霍克部落居住地,一個名叫蒂(Tea)的距離蘇瀑市四十公裏的小地方。
吳偉陪同傑夫找地方保養那輛福特皮卡,今天歇人不歇車,那輛福特皮卡算是遭罪了。
李承一人躺在酒店的浴缸裏,一邊浸泡著發僵的身體一邊琢磨著安德烈的事。
這個局,應該是挖寶行內人做的,而且這些人對安德烈及傑夫很熟,否則不可能第一天有人透露給安德烈“霍克部落搬遷”的消息,跟著第二天又透露給傑夫“黃金權杖”的信息。
透露消息的人,未必是做局的同夥,他們或許隻是被有意無意的引導(當然,也不排除就是同夥),但他們肯定認識引導這條消息的人。
很大可能,引導他們的人就是這次仙人跳的策劃者。
因此,在李承看來,等安德烈出來之後,如果想要報複或者捋清事件原委,首要做的就是找到透露消息的分別是誰?抱著什麼目的這麼做的?能不能找到幕後策劃者?
李承還有種直覺,這件事情的策劃者,極有可能與印第安人有很大關聯。
否則難以解釋夏安族的人為什麼在傑夫旁邊“敘話”並故意讓傑夫聽見?另外,印第安莫霍克人為什麼要對付素不相識的安德烈與傑夫兩人?
涉及到印第安族人的事情,遠不是利益所能驅使的,這其中必定有“人情世故”的因素。
這一點李承沒有明著和傑夫說起過,但他應該也有這種感覺。
綜合這兩點,找到幕後者,其實不太難。
李承同時還猜測,傑夫的心底應該有所猜度,否則他不會說“我們可能被騙”,但他很穩重,沒有相當的把握,是不會直接說出嫌疑者的。
作為好友,自然是要幫忙的,隻是……這件事牽扯到印第安族群,李承其實也有些頭皮發麻,先把安德烈撈出來,最終這件事如何解決,還要他和傑夫拿主意。
原本他可以不用過來的,隻需要交付百萬幣給傑夫即可,正是因為基於朋友的義務……好吧,更主要的因素是李承也想看看所謂的“黃金權杖”。
有關黃金權杖,李承也有自己的看法。
在傑夫和安德烈的想象中,既然是黃金權杖,那應該是金燦燦的,純金鑄造,拿在手中非常有氣勢的那種精美手杖。
這是個思維誤區。
傳言中,黃金權杖由“五公斤黃金鑄就”,不說這數量是否有水分(常理推測是有的),即便是真的,五公斤黃金其實真的很難鑄造手杖。
黃金的密度大,五公斤黃金,也就一個網球大小,如果拉成一米長的手杖,也就筷子粗細,這玩意能做手杖麼?再加上黃金質地很軟,基本上排除實心手杖的可能。
所以,這根黃金權杖,要麼是包金,內有其他金屬物;要麼是空心的,與圖坦卡蒙的法老手杖一樣;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鍍金——當時的印第安人分不清楚鍍金與真金的區別。
如果是鍍金……那安德烈弄壞的那根,還真不好說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