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瘦子見狀,立刻也上前,“我先來!”
就在兩個小混混你爭我奪,賈玲玲恐懼絕望時,一個義正言辭的聲音突然響起,“住手!放開那女孩兒!”
時間有一瞬間的禁止,所有人都下意識的朝巷子口那邊看去。
微弱的街燈之下,一個略顯單薄的身影,就那麼靜靜的站著。這也不過是個二十歲出遊的年輕人,他那秀氣幹淨的臉上,充斥著憤怒,原本斯文的長相,多了一股男兒應有的豪氣。
那個滿臉橫肉的小混混,顯然是個脾氣暴躁的,怒道,“媽的!敢攪了老子的好事!”說著,就走向那個年輕人。
那個瘦子,自然也跟著一塊上。那個年輕人見狀,原本想逃走的,可當他看到,那個蜷縮在角落裏瑟瑟發抖的女孩兒時,卻怎麼也邁不開逃跑的腳步。
麵對連個凶神惡煞的敵人,他強自鎮定,警告道,“我已經報警了!警察很快就會來!你們最好趕緊走。”
可是,那兩個小混混,卻不以為然,他們是公安局的常客,早就摸清了警方行事的規律,什麼時候警察會到,他們比誰都清楚。
瘦子嘲諷道,“那就在警察來之前,先收拾了你!”
兩個小混混將那年輕人,打到在地,一陣拳打腳踢之後,迅速撤離。
他們也沒有想到,那個年輕人摔倒時,頭部正好撞在一塊尖銳的磚頭上,流了一地的血。
賈玲玲驚恐的看著這一切,完全不知所措,她本能的想要逃避,想要回家。她也確實這麼做了,經過倒在血泊中的年輕人身邊,無視他祈求的眼神,踏著那人流了一地的血,就這麼走了。
走到巷子口,她鬼使神差的回頭,卻看見那人怨恨的眼神,死死地盯著自己。就是這一眼,讓她從此陷入了可怕的夢魘。
第二日,她就看到了新聞報道,他死了!警方初步定性為,打架鬥毆事件。沒過多久,那兩個小混混也落網了。為此,她還緊張了好一陣,生怕他們供出自己。
可他們沒有,漸漸的她就放下心來。想來也是,供出她,他們就是強奸未遂,殺人泄憤。現在,不過是打架鬥毆,誤傷性命,性質完全不同。所以,他們隻要不傻,就不會說出她來。
賈玲玲淚流滿麵的講述著這一切,“我不想這樣的!我不知道他會死!我以為警察很快就會過來……”
起初,她因為害怕而逃走。後來,是不敢說出這件事。如果讓人知道,她對自己的救命恩人見死不救,那她以後還怎麼出去見人?
自私的人,永遠都是那麼自私。首先考慮的,永遠都是自己的利益。別人為他犧牲了自己的生命,她卻到現在都還為了那麼一點微不足道的名譽,讓英雄背負著打架鬥毆的罵名,含恨而終!
看著她楚楚可憐的模樣,李雪的心中卻生不起一絲憐憫。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她隻是語氣冰冷的道,“你打算怎麼辦?找人幫你滅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