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佳手裏拿著那一隻藍色的海豚,從一開始就沒有鬆開手,這隻東西她太喜歡了。
        “就這隻海豚,這是我最喜歡的。”
        “你可想好了,這東西街頭幾十塊而已。”
        蕭易說道,這種毛絨玩具,頂多就是十幾塊的東西,裏麵有不少的禮物,比如說幾隻口紅的價格,在五百多塊。
        李曉佳很好奇的看著蕭易,似乎不明白蕭易這話裏是什麼意思,好奇的問了一句道。
        “幾十塊怎麼了?我覺得它好看就行了,至於是多少錢,我懶得去關心。”
        “哦,我忘記了,你最看不起的就是錢來著。”
        蕭易說道,李曉佳普普通通的一隻口紅,估計都在上千塊,這裏的東西自然是看不上眼。
        她之所以看重一樣東西,無非就是覺得喜歡而已,這種喜歡和價值沒有任何的關係,隻要是喜歡的話,哪怕是一塊錢的地攤貨
        ,李曉佳也會視如珍寶。
        蕭易轉過身,從老板的手裏拿著的錢,抽出來了一張,然後收起來放回兜裏。
        “小夥子,你這是什麼意思?真的想讓我……”
        “沒別的意思,我拿回我的本金而已,至於這些東西,就當我從來沒打中吧。”
        老板還以為自己是聽錯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蕭易到底是怎麼想的,自己打中的獎品,竟然選擇不要了。
        “小夥子你別開玩笑,我可是會當真的,這麼多東西不要,那你之前到底是圖啥?”
        蕭易看著前邊的一堆戰利品,很長時間沒有這種感覺了,先前氣槍拿在手裏的一瞬間,好像是拿在手裏的是一把狙擊槍一樣,
        一瞬間全身的熱血都被點燃了。
        “有句話叫做,有錢難買我高興,我就是為了圖一個樂罷了。”
        “這……”
        “好了別問了,趁著我沒有改變主意之前,把東西收起來,我要是後悔的話,可是會動手去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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