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來者不見 偶遇路人(1 / 2)

該人本是守護冥海王儲之一,因受冤見驅於冥海之外,因絕望而淌出全身之水,淚眼流幹而致能源枯竭,放逐海邊,已達周年之久,骨中精髓也漸漸揮離,不想最終命不該絕,關鍵時刻竟然獲救。魚人不忘恩,拜恩人為姐姐,隨其而入倫複域為民,一年的消磨未能耗盡魚人精血,便請求駐守北麵護城河,以當冥海之亂。

這魚人便是現被稱為湯米加的小鬼,幾年來,湯米加雖獲救化身成人,但體內已無正常人的五髒六腑和正常細胞,無正常造血係統,進而無所謂流通,無流通則身體內外機能難以協調,亦即某一部分受到刺激時,身體不能做出聯動反應。

一定程度上說,這已達到不死之身的標準,但天道循環,萬事萬物,有生存,就有毀滅,不死之身也有它特定的殞滅方式。姐姐的眼淚有天生的靈性,淚無盡而靈不止,可自挽救湯米加之後,泣絕,於是靈亦消去,至此為凡家女子。湯米加因此起誓:守護姐姐。可湯米加無心之人隻有短暫記憶,也就是說他會隨時忘了曾經的誓言,唯有看見姐姐才知使命。姐姐救了他,可終其一生靈力也沒能補回他失去的記憶。

姐姐道:弟弟你放心去,姐姐等你回來。但是無論如何你也不要脫掉身上的這件披風,切記切記。

湯米加問:這件披風怎麼了?有什麼神奇之處嗎?

姐姐:本來不想告訴你,它能保住你的不死之身,你的腰間左側有個姐姐係著的結,一旦被打開,纏繞住你身體的絲帶會瞬間繃開,那樣一來,你身上貯存精元的容器就被破壞了,姐姐注在你身上的精元就會源源不斷流失掉,最終,你會回複成原先的一具骨骼,而姐姐現在隻是一個普通女子,也無法再救你。

湯米加:我知道了,我一定注意,姐姐現在你放心睡吧,黎明到來我就離開,任務完成馬上回來,從此一輩子在你身邊不離開。我知道,要不是因為救我,你也不會這樣就變成普通人。

姐姐:姐姐救你是心甘情願,你這麼感恩,就是死了,姐姐也能安心。夜深了,我們各自休息吧,天亮了姐也不送你了,記住姐姐的叮囑,你的記憶隻有十個晝夜,一定要在此期限內回來,並不要忘了回來的路。

已至醜時,姐姐在疲憊中盍眼,漸至入眠。湯米加在輾轉反側中,等待天的破曉。

天不知不覺就亮了,湯米加按約定早早就過了鐵鎖橋,在鎮上靠北的一家酒肆坐定。

這是店家在門口放上的幾張桌子,擺上碗筷,在每張桌旁配幾把椅子。湯米加就在這熙來嚷往人流不多的路邊,找了個適當的位子坐下,邊吃早點邊等人。

當時是夏至,清晨的空氣新鮮,沉睡的小鎮也似乎隨著黎明的到來漸漸蘇醒,喜歡醒早的人們多在這時段活動,一來活動筋骨,再就是行路的人也多趁這時行動,因為再過不久,太陽一升起,馬上就會熱起來。那時候,不急於趕路的人們就越來越少了。

湯米加用過了餐後,並不急於離開,但又不好幹坐著,便又叫了一壺茶,他並不口渴,於是倒上了一杯,在那晾著,待到茶快涼了才呷那麼一小口,就這麼等,一壺茶見底了不見有人來,倒是店家夥計有一搭沒一搭地催了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