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不能等到子健結婚那天,憑空把車在婚禮現場掏出來吧,那還不把人嚇壞了。
方傑肩上扛著自己的一人力座駕下了樓。
沒錯,就是自行車。
方傑拍了拍坐凳,帥氣的垮了上去,腳一蹬,竄了出去。
那氣勢,絲毫不比那些百公裏加速三秒以內的超跑遜色。
…
“方傑?”
方傑剛騎到傾城國際大廈前麵的岔路口,就聽到路邊傳來熟悉的聲音。
方傑一愣,轉過頭一看:“喲,這不是楊校花麼。”
路邊的公交站台,站著一位亭亭玉立的女人。
五官很是精致,稍微加些淡妝,絕對是95分以上的美女。
一米六八的標準女神身高,穿著一襲白色連衣裙,給人一種非常驚豔的感覺。
楊丹琪看了方傑一眼,溫柔道:“還真是你,你…你去哪兒?”
溫柔,不是楊丹琪對方傑溫柔,而是她這人說話就這習慣,對所有男生都是這麼柔柔弱弱的感覺。
方傑:“我去吃飯,要不要一起去?”
楊丹琪跟方傑是同學,氣質與顏值都格外出眾的她,在學校的時候可是有名的校花。
別說現在,就是當年在學校,楊丹琪也不可能隨隨便便跟男生去吃飯。
楊丹琪:“不用了。”
方傑:“那行,那我先走了。”
嗯?
這就走了?
楊丹琪:“等等!”
人啊,就是賤。
楊丹琪平時見到自己身邊獻殷情的男人多了,眼前的方傑忽然這麼冷漠的樣子,反而激起了她的興趣。
方傑:“啊?”
楊丹琪叫住方傑馬上就後悔了,雖然有兩三年沒見,但眼看方傑這身打扮,加上騎著自行車,就知道他混的肯定不咋滴。
自己已經是個成年人了,不是什麼人都能有幸跟自己吃上一頓飯的。
楊丹琪:“你去吃什麼?”
方傑:“拉麵,要一起去嗎?”
楊丹琪:“…”
方傑還真不是故意的,他是真準備去吃拉麵。
看楊丹琪支支吾吾的樣子,方傑笑了笑:“開玩笑的,楊大校花還能跟我去吃拉麵這種東西,萬一被那些追求你的富二代看到可就不好了,沒事我就先走了。”
楊丹琪臉色變了變:“你別亂說,哪有什麼富二代追我。”
方傑:“聽說前些天戴瑞昌跟你求婚了?”
戴瑞昌是方傑隔壁班時候的一個土豪,當時看上楊丹琪以後,給她當了三年的舔狗,終於在最近跟楊丹琪求婚了。
不得不說,方傑是打心底佩服楊丹琪的,因為她身邊可不止戴瑞昌一個舔狗。
“我拒絕他了,在有自己一番事業之前,我還不想結婚。”楊丹琪淡淡說道。
方傑笑了笑,這就是女神標準拒絕人的方式。
不直接說我不喜歡你,你不是我的菜,而是換一種口吻。
讓你聽著,覺得自己還有希望。
對於這樣的回答,方傑並不感到意外。
舔狗終究是舔狗,即便戴瑞昌是個富二代,也隻是一條有錢的舔狗而已。
正當方傑準備結束這場沒有營養的談話的時候,身後傳來兩下喇叭聲。
方傑轉頭一看。
喝,還真是說曹操曹操到。
身後停著的保時捷卡宴駕駛位,不正是戴瑞昌麼。
戴瑞昌搖下車窗,單手伸出窗外指了指方傑:“這不是方傑麼!喲,還騎著你的破自行車呢,這從上大一的時候你就開始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