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誰為魚肉誰為刀(1 / 3)

“沒想過回去?”

“在這待習慣,回去能做什麼,扮成西域人表演雜技嗎?”

這老家夥張口就是謊話,估計連自己都能騙過去。

李歡揉著腦袋道:“開個價吧,我不喜歡兜圈子。”

“子,這離大營不過八百步,也就是一個衝鋒的距離,你最好還是趕快離開。”

“不行,八百太多,砍一半吧。”

丁不花搓著手,黝黑的麵孔,漆黑的眼珠子,全身上下無一處不黑。

“六百,不能再少。”

“五百,不能再多。”

“成交!”丁不花嘬著牙花子,把那淺坑整理好,“共五千頭狼,來殺一萬隻羊。

老夫上一次買賣,買主領著三千打手,勉強把狼殺光。

少於這個數,你吃不下這批貨。

我很好奇,你到底帶了多少人?”

李歡將劍插回腰間,拍拍衣服上的土。

“我也很好奇,狼都死光,你這牧羊人,還敢趕著羊回狼窩。

看來卜丘部把內鬥傳統,繼承的很完美。”

“你很聰明,比之前的買主都聰明,你這次來是奉誰的令?”

“奉我之命!”

“我?離開中原太久,竟然出這樣一位人物。

子,中原的酒嚐起來怎樣?”

“你在這草原,待了二十五年,不信你沒回去過。

你以何種理由,糊弄卜丘部的人?”

“等買賣做成,老夫自然為你解惑。

快走吧,明動手前,營盤八百步外,不見不散。”

“你可以到羊群中找我,我胳膊上綁著紅色裙布。”

李歡從懷中掏出裙布,臉上流露出追思,漁村一別,竟是涯永隔。

丁不花又把自己埋起來,像是少了一片麵包的熱狗。

李歡在他的“墳頭”,灑下三盅烈酒,踩著月光離去。

丁不花看著濕潤的土地,辛烈的味道鑽進鼻孔。

“這子有趣的很,言語藏鋒狡詐如狐,膽大包凶猛如虎。

比之以往的炎族將軍,是要強上數倍。

但即使如此,十餘人也殺不光一萬頭狼。”

......

陽光垂射,凶猛的炙烤青青草地,大慎部的羔羊,或躺或坐在地上,身下壓彎的草,比湯麵條還軟。

“阿媽,這外邊也太熱,為什麼不回帳篷裏?”

胡寇女人,無神的雙眼,垂在兒子身上。

“那已不是我們的帳篷,要留給你阿爸和你哥哥,我們不能弄髒它。”

胡寇揉著肚子道:“阿媽我餓了,我要吃肉。”

“沒有東西可吃...”

“騙人,阿爸他們從炎奴那裏,搶到很多東西,怎麼會沒有吃的?

那裏還有數不清的牛羊,有我們家的,也有阿不花家的,這些都是食物!”

胡寇女人捋著他的頭發,猶豫了很久,最終還是把刀放下,雖明知現在不殺兒子,還是會被卜丘部虐殺,但她下不去手。

“阿媽去給你找些食物,你待在這不要動。”

胡寇女人捂著肚子,彎腰從人群中擠出來。

剛走到自家帳篷,就被人一把揪住。

“滾回去!這裏已經不屬於你。”

“胡師,我兒子餓的受不住,隻拿一塊肉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