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媽媽想給你講一個故事,你爸爸的故事。
耀華年輕的時候,是一個很優秀也很有商業頭腦的男人,可是他家境貧寒,一身抱負卻無法實現,後來他公派留學的時候,我和他在渥太華相遇了。
我第一眼看見他的時候就愛上他了,甚至沒有原則地忽略他那時候已經有女朋友的事實。後來他很想有一番事業,可是一直沒有人願意給他投資,給他機會。我就跟他我可以,隻要他願意跟我結婚,我可以給他投資,支持他任何想做的事業。
沒想到他答應我了,他和他原先的女朋友分了手,我們結婚了,後來還懷上了你,慢慢的你就兩歲了,那時候我以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可是沒想到,耀華他做了傻事。
他一次出差中碰見了他的前女友,耀華他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他看見那個女孩的時候發現自己還愛著她,所以他去找她了。
還追到了人家家裏,可是人家拒絕了他,耀華一時昏了頭,沒控製得住自己,想要做出過分的事情,那時候那個女孩的丈夫回來了,他看見耀華的所作所為非常氣憤,於是打了耀華,耀華和他廝打在一起,結果兩人一個不注意,耀華被他推下了窗,結束了他的生命。
是的,那個人就是鄭暖的父親,耀華的前女友就是鄭暖的母親,對不起兒子,媽媽騙了你,媽媽一直把真相瞞著你。
或許這是對耀華的懲罰吧,他的去世懲罰了他自己的錯誤行為,懲罰了鄭國強七年的牢獄之災,還懲罰了我一輩子。
其實我知道,你父親的死怨不得鄭家人,但我無法接受,隻要我一想到耀華是為什麼會出現在那裏,我就受不了,受不了背叛,更受不了他不愛我這個事實。
所以我不接受這個事實,我把恨轉移到對鄭家人的恨上去,我以為這樣我就可以忘了他不愛我的事實,我甚至還用這件事來懲罰你。
鄭暖是一個特別好的孩子,我真的很喜歡她,但她的身份時刻在提醒著我我是一個沒有被愛過的人,所以我恨,我選擇隱瞞,我選擇讓你失去這段感情。
可是這幾年來,你總是悶悶不樂,你經常買醉,時刻關心著鄭暖的消息,這些我都看在眼裏,媽媽真的很心疼,我的兒子每過得這麼不快樂,而他的痛苦卻是我一手造成的。
我想過要告訴你真相,想過放你回去,可是我知道了我的病情,我知道我沒有多少時間了,所以我願意再自私一次,希望可以霸占我的兒子,陪我走過生命中最後一段曆程,我也確實這麼做了。
對不起,是媽媽太自私了,媽媽隻希望你可以幸福。去吧兒子,去追求你的幸福吧,媽媽這一生沒有得到過真正的愛情,希望你可以獲得加倍的愛,你一定要帶著媽媽的那一份,永遠幸福下去。
最愛你的媽媽,董雨琴,親筆。
這長長的手寫信,是董雨琴最後留給黎書陽的東西,此時此刻他已無法去深究信裏的事情了,他把這封信放在心上,感受著媽媽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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